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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征集条件
申请列入《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装备产品应为 2021年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每家企业原则上 最多可填报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不同目录类型的产品。
成套装备价格在 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 50万元以上。
研制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装备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装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重点支持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轻工机械、环保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新能源相关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装备产品申报列入《指导目录》。
已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项目,如无变更,不再重复报送。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我市装备研制企业按闽工信函装备〔2022〕88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装订,加盖公章、骑缝章, 一式三份,采用邮政EMS寄送;
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盖章扫描为pdf文档及excel文档均需提交(命名:企业简称+项目简称)汇总后以压缩包(命名:企业简称)格式发送至邮箱。
三、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均于 4月8日前送达,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