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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4年度医疗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我市、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在常见病、疑难病、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控防治和特色专科疾病诊疗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水平和诊疗水平。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采取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和自筹经费相结合的支持方式,支持数量不超过60项,其中:财政科技经费资助30项,每项支持经费3万元;其余为自筹经费项目,由各单位负责落实科研经费。自筹经费项目委托推荐单位按照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办法进行管理和验收。
2.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名额综合考量各医院资质、规模和科研实力等因素,每个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名额为1项,请按照分配的限项数(见附件)推荐申报项目。
3.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和推荐工作,提升课题质量。
4.对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承担单位应切实把好科技伦理关并出具本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5.每个项目总投入不低于3万元,其中申请财政科技经费3万元。申报单位需出具经费自筹承诺函,负责落实自筹项目的课题经费和财政资助项目不足部分的配套。
6.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2027年8月19日。 
三、申报推荐数

序号

归口推荐单位

推荐名额(项)

1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含达道院区、儿童专科院区、口腔专科院区、老年专科院区4个院区和皮肤病防治院)

≤20

2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

≤20

3

福州市中医院

≤10

4

福州市传染病(孟超肝胆)医院

≤10

5

福州肺科医院

≤5

6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7

县(市)区科技局各1项

≤13

合计

≤83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项目类别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2.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推荐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项目初审,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五、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18:00);县(市)区、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网络推荐起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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