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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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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224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高新区按要求做好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申报条件、支持内容、支持标准、申报材料等按照《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22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原则”逐级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要加强申报项目审核工作,登录“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排查项目申报单位是否存在失信,并排查申报单位是否重复申报,加强申报项目实地查验工作,对2024年度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申报项目“一票否决”。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行文报送市商务局,附上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叁份)、企业信用查询结果、《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附件3)、申报“支持拓展网络市场,扩大闽货销售”项目单位的社零纳统情况等材料,并报电子版至电子邮箱:fzdzs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金管理要求
(一)加强资金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应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安排使用资金,认真组织好所属企业资金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贯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二)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按各自职责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特殊事项另行通知。本通知及附件相关申报材料可从福州市商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
1.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材料(样式)3.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
福州市商务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