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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新区开展2024年年度和2025年月度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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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年度和2025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请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截止申报期前1个月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期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年度
(一)年度第一批。请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厦门火炬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拟申请增加战新标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专业纳入企业。
(二)年度第二批。请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厦门火炬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拟申请增加战新标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2025年月度
(一)2025年2月月度。请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于2024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厦门火炬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1),数据采用2024年相关数据。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2025年3至11月月度。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上个月20日,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范围:新开业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4年10月1日之后成立)。
三、注意事项
(一)转专业企业仅在年度第一批申报,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入库申报信息表需提交申报前最近12期的产值和营收数据。
(三)相关申报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具体要求按照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需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1)执行。
附件:
1.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3.“规下升规上”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
4.战新产品信息表
5.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工业)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年度和2025年月度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材料清单
1、企业简介(word版);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word版);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
4、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受理章和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
7、纳税平台截图(整屏截图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
8、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的实地照片,(无需盖章,jpg格式);
9、生产加工现场(含生产流程、设备、产品,应体现工人生产操作)照片(无需盖章,jpg格式);
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
11、2024年“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入库信息表(产值、营收),提供最近12个月的数据。25年报数的时候,24年1月-12月的产值数据作为同期数填报,需与此表数据一致否则将无法上报;
12、新开业(投产)企业提供: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备案时间晚于投产时间的需补充说明;
13、战略性新兴企业提供:战新产品信息表(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
14、战略性新兴企业提供:战新产品照片(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以及不盖章照片原图,jpg格式);
15、战略性新兴企业提供: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战新产品名称、用途、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