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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及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03-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汕头市
奖励政策: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4万元的奖励;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市财政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汕头市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龙湖区
奖励政策:
(一)2016年之后(含2016年)首次通过龙湖区推荐申报高企认定获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申报经费补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承诺在高企证书有效期内登记注册地址保留在龙湖区(不含汕头高新区东片区)的企业,首次认定的由区财政予以奖励10万元,重新认定的奖励6万元。
政策依据:龙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濠江区
奖励政策:
(一)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10万元(含市要求配套部分)
(二)企业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5万元。
(三)企业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3万元补助资金,第一、二项不能与第三项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潮阳区
奖励政策:
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7万元,重新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申报材料提交至省科技厅受理的 企业,可获得3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潮阳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潮南区
奖励政策:
1、对进入潮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且其认定申报材料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3万元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市级给予4万元奖励,区级再给予5万元的配套奖励。
2、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当年度研发投入费用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潮南区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澄海区
奖励政策: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企业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7万元;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
政策依据:汕头市澄海区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措施(2023-2025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汕头市高新区
对本区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包括重新认定)申请,并成功受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从区外新落户本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落户奖励。
政策依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汕头市金平区
对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按照310万元、220万元和150万元三个档次给予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支持总金额 3080万元。
政策依据:2024年金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二十条(试行)

汕头市龙湖区
对当年成功申报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市场主体,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政策依据:外砂街道支持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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