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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及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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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南市:对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上述奖补资金由市、县区(园区)共同承担,市与县(园区)承担比例为1:2,市与区承担比例为2:1。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八公山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2万元资助;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0%、15%、20%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3、寿县: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未通过认定的)的,给予3万元资助。
4、田家庵区:积极组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和整体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的省级创新型企业申报市级奖补,落实好区级配套资金。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