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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及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滁州市: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补,市财政根据创新绩效给予奖补。
2、天长市:对首次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苏滁高新区对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园区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连续复审认定通过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中断后再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4、全椒县: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5、南谯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中进入高企培育库奖励2万元,通过认定奖励18万元,入库但未申报高企的不予奖励);对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中断后再次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落户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6、明光市: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连续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配套奖励。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励政策。
7、琅琊区: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8、来安县: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获县级推荐的企业可申领2万元创新券;获市级推荐的企业可再申领5万元创新券。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再次通过认定的,县财政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对整体新迁入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有效期内,原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新注册企业的股东)给予10万元奖励。
9、滁州经开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认定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中断后再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凤阳县: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待高企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用于高企申报相关费用;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补政策。
11、定远县:3万-5万高企培育经费、市级5万、县级20万、省20万(得分较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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