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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18年第一批规模以上国高企业研发投入补贴拟立项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鼓励我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及其操作规程,现将796个宝安区2018年第一批规模以上国高企业研发投入补贴拟立项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6月12日至6月18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我局受理异议的科室:监督评估科

业务咨询:吴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29998349

异议受理:梅小姐 电话:2999371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56室,邮编:518101

附件:宝安区2018年第一批规模以上国高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拟立项名单(/uploads/allimg/190612/1-1Z6121PI5550.docx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6月12日


宝安区企业认定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除了可以获得的直接奖励资金(宝安区首次认定30万、再次认定10万,深圳市首次认定5万、再次认定3万)外,宝安区企业国家高新认定成功后如果企业首次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类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还可以获得“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或“新增四上企业奖励”10万;国家高新+规模以上企业还具备了申请最高500万“宝安区规模以上国高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的资格,国家高新还可以做为深圳市及各个区其他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具备多方面作用。

深圳市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正式启动—6月14日至8月9日,具体批次时间如下:
第一批:网上受理期: 6月14日--7月8日(截止至18:00)
             纸质材料受理期:7月1日--7月15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期: 7月9日--8月9日(截止至18:00)
             纸质材料受理期: 8月12日--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