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启动申报—奖励20万(截止8月30日)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
1、深圳市奖励政策
(1)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曾经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办理入库),按入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对出库企业(入库后有效期3年内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出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
(2)深圳市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补助5万元,重新认定企业奖励性补助3万元。
2、各区奖励政策
各区政策 |
首次认定奖励 |
再次认定奖励 |
南山区 |
10万 |
10万 |
宝安区 |
30万 |
10万 |
福田区 |
20万 |
20万 |
龙华区 |
30万 |
20万 |
龙岗区 |
30万 |
10万 |
光明区 |
30万 |
10万 |
坪山区 |
30万 |
30万 |
罗湖区 |
30万 |
10万 |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技型企业国家级资质、助力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及宣传;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10%;
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在此基础上申请政府资助项目及深圳市人才认定,可优先享受政府其他各项优惠政策。
二、深圳市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申报时间如下:
第一批:网上受理期:6月14日--7月8日(截止至18:00)
纸质材料受理期:7月1日--7月15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期:7月9日--8月9日(截止至18:00)
纸质材料受理期: 8月12日--8月30日
三、福田区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
(申报时间:2019-07-15至2019-08-30)
一、项目说明:
(1)、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给予20万元支持。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且注册在福田区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注册地变更至福田区,并且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给予20万元支持。
二、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
2
企业简介
打印(上传电子档)
3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
4
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纳税证明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5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上传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