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政府动态 >

厦门市“三高”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奖补资金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9-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厦工信投资〔2019〕173号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的要求,为做好“三高”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厦门市“三高”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奖补资金办事指南》予以发布,请各区(火炬)工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各企业根据指南进行申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厦门市“三高”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奖补资金办事指南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2条。
二、奖励标准
对上年度设备投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三高”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按年度给予设备投入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同时,对较上一年度营收增长的规上“三高”工业企业,其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后,再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技改补助和技改奖励金总额不超过企业年度税收地方留成税收。
三、申报流程
1. 市工信局发布申报指南;
2. 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 各区(火炬)工信部门进行初审、现场核查;
4. 信用查询及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
5. 项目查重和税收核算→项目公示→资金拨付。
四、申报材料
1. 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奖补资金申请表;
2. 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
3. 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4.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5. 设备(含技术投入)购置明细表;
6.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
7. 项目申报企业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