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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级质量标杆申报标准
发布时间:2019-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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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说明
(一)质量标杆是指工业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或互联网手段,开展质量管理和改进创新活动,以提高质量水平、提升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包括信息、软件及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
(二)2019年质量标杆的申报方向分为质量管理、质量创新和“互联网+”应用三个方向。
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申报的方法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三)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分享交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积极主动承办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
三、2019年度质量标杆重点遴选方向
(一)质量管理方向。遴选企业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及六西格玛、可靠性、精益生产、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质量创新方向。遴选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协同创新、品牌创新和标准创新,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发展新动能,促进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三)“互联网+”应用方向。遴选企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手段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水平和企业效益,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四、遴选标准
质量标杆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1.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基本规律。
2.在管理方法(技术)本身或应用过程中有创新性经验(成果)。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1.典型经验应已在企业成熟应用,经验介绍逻辑清晰、内容完整,能展示管理方法(技术)的系统性应用情况,包括相关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资源保障和实施过程等。
2.典型经验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展示特色和亮点,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1.以相关数据和事实说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鼓励展示连续多年数据,以及与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数据,以说明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有证据表明,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借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