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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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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能源〔2020〕110号
省电力公司,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市场用户: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2020年拟全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经研究,现将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市场注册及交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工作流程
(一)注册时间
注册工作启动后,原则上今后常态化连续开展用户注册。首批用户注册申请提交时间自2020年3月18日开始,至4月15日止。4月30日前完成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绑定工作。
(二)注册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提高电力市场用户满意度,简化注册工作流程,本次用户注册取消公示环节,履行申请、核验、生效三个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采取线上申请的方式,符合准入条件、自愿参加交易的电力用户可在有效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电力交易平台网站提交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的步骤包括:在线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交易员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模板可在电力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绑定所有符合条件的用电户号。
2.核验。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应在用户提交注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资料核验工作。申请注册的用户信息存在争议的(如用户名称、用电户号等),由交易中心汇总后报送我厅。我厅将组织设区市工信部门、省电力公司等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批复交易中心。
3.生效。通过注册资料核验后即可注册生效。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动态向社会公布注册生效的电力用户名单。
(三)注册类型
符合条件的年购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可自主选择注册成为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或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其他年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用户均注册为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批发用户应按要求办理数字密钥证书。
三、交易安排
暂定于5月份组织首批注册生效用户开展长协交易。
四、有关要求
(一)交易中心具体负责注册工作,应及时通过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发布注册通知及相关培训材料,牵头组织以网络会议等形式,开展对相关人员的线上培训。省电力公司应会同交易中心做好电力用户的资料核验、用电户号确认等工作。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负责做好辖区用户的的入市注册通知、政策宣贯及核验工作,在产业政策、环保能耗达标、安全生产等方面严格把关,组织售电公司做好注册培训、协助有意向的电力用户注册、绑定对接等工作。
(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指导企业注册工作,并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3月13日前报送我厅能源处。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