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及补助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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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及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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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对象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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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
2021年8月13日-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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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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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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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2683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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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地址 |
罗源县后张新村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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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内容 |
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基础上,县级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市域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县的,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的,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予以奖励,奖励期限5年;规模以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发展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一次性再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再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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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且整体迁入我县的市域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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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企业将材料提供给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科,科技科审核后将认定名单报县政府,通过后进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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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罗源县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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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 |
关于印发《罗源县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罗发改〔202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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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
材料来源 |
企业自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