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
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3〕29号)要求,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实际,现印发2024-2025年度《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重点开发品种繁育与养殖专题。为丰富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种类,围绕现代化海洋牧场8个重点开发品种,建立和推广装备型(重力式网箱、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养殖工船)和陆基标准化养殖模式。本专题共设9个方向,每个方向均设多个奖补名额,实施周期2年。
(二)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专题。围绕4种广盐性池塘养殖鱼类,建立和推广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拓展深远海养殖利用空间。本专题共设4个方向,每个方向均设多个奖补名额,实施周期2年。
(三)生态养殖示范创建与海洋生态环境评估专题。针对海域环境和养殖活动特征,在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区域内开展多营养层级综合增养殖模式构建与示范、热带大型海藻新种类引进与养殖、碳汇效价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及食用类大型海藻健康风险研究。本专题共设6个方向,每个方向支持1-5个项目,实施周期2年。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一)事后补助
1.重点开发品种繁育与养殖专题、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专题均为申报单位完成相应考核指标后申请,以正式版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先报先得原则及资金核定标准申报相应补助资金。
2.项目经逐级评审,确定好奖补主体名单后,奖补资金经地市拨予各地申报主体,省级申报主体由省财政直接拨付。
3.申报并通过第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的企业,给予其参与该项目所投入的养殖保险费用全额补贴及养殖成本2%的贷款贴息,每个申报主体可获得最高贴息额度为100万元;对于积极参与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的企业,经地市推荐及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可享受参与该项目所包含的养殖保险费用最高全额补贴及不超过养殖成本2%的贷款贴息,每个申报主体可获得最高贴息额度为20万元。
4.标准网箱数额核定:以周长90米的重力式网箱为1个标准网箱,90米<周长的重力式网箱为(周长/90)²个标准网箱,60米≤周长<90米的重力式网箱为0.66个标准网箱,40米≤周长<60米的重力式网箱为0.33个标准网箱,其他规格网箱不予奖补;标准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数额核定:以1万立方米≤包围水体<2万立方米的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为1个标准平台,2万立方米≤包围水体<3万立方米的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为2个标准平台,3万立方米≤包围水体<4万立方米的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为3个标准平台,以此类推,向下取整;养殖工船只奖补1艘。
5.本项目与新建深远海研制设施设备项目补贴资金可叠加支持,相关已申报设施设备补贴资金企业可继续参与。
(二)事前补助。
1.生态养殖示范创建与海洋生态环境评估专题项目为申报单位事前申请,按照公开申报、择优遴选原则确定通过名单,申报截止日期以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2.项目经逐级评审,确定好具体名单后,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分期拨至牵头申报单位。
3.项目资金分年度安排,项目立项后先行下达第一批资金(60%),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中期评估,第二批资金(40%)将结合中期评估结果和项目建设进度再予拨付。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申报事后补助项目的,拥有或租用的养殖场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并依法申领《水域滩涂养殖证》;完成整个养殖环节,具备苗种来源证明、海上投苗记录、完整养殖记录及不同阶段的视频资料等相应佐证材料。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指南》。
(二)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鼓励在粤开展《指南》要求范围内养殖业务的省内外涉渔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支持申报主体同时参与申报多个专题及方向。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五)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入库储备项目均应按照规范文本编制,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储备。
四、申报及评审
(一)事后补助项目
1.具体程序
本次组织入库的市县企事业单位项目采取属地申报、属地初审、属地管理,由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汇总并审核本辖区内所有的项目申请,组织专家开展材料初审及现场核查,填写《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报送电子及书面初审材料。
省级及以上申报单位需由本单位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单位内部审核与现场核查,填写《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报送电子及书面初审材料。
省农业农村厅对上报材料按程序组织开展二次评审,评审结果经厅党组审议通过后挂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奖补资金拨付。
2.电子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通过公布的电子政务邮箱发送正式版电子材料进行申报,电子版申报材料必须为盖章扫描PDF,视频等佐证材料可通过光盘随书面材料附送,申报邮箱:
广州市:jianghao@gz.gov.cn;
深圳市:hyhbc@pnr.sz.gov.cn;
珠海市:snyncj@zhuhai.gov.cn;
汕头市:stofayyk@126.com;
惠州市:nyncjyyk@huizhou.gov.cn;
汕尾市:swnyncsck@163.com;
东莞市:dnnyyfzk@dg.gov.cn;
中山市:zsyuyeke@126.com;
江门市:jmsnyncjyyk@jiangmen.gov.cn;
阳江市:yj3358823@126.com;
湛江市:zjscyzzy@126.com;
茂名市:maomingyuye@126.com;
潮州市:yysck678@126.com;
揭阳市:jy8210644@163.com;
省农业农村厅:nynct-yyfzc@gd.gov.cn。
特别说明:各级申报主体向属地部门或单位发送申请时,同步向省农业农村厅邮箱发送一份申报材料作为备份,申请时间以属地或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邮箱接收的时间为准。
申报期限:完成考核指标及申报时间范围为发布之日起2年内,对投苗、养殖及成本核算时间不做限制。
3.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各地市申报单位须于发送正式版电子材料后一周内报送至各所属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申报单位书面材料逾期未报送的,不纳入评审。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电话:020-37289982;陈锴,电话:020-37236548。
4.贷款贴息、养殖保险费用补贴申报材料及程序另文通知。
(二)事前补助项目
1.具体程序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省有关单位及沿海各市、县渔业主管部门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分配),各申报单位统一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填写《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项目。
2.电子材料
网上申报网址:
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24:00,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24:00。
3.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要求报送。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3月28日17:3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电话:020-37289982;陈锴,电话:020-37236548。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函(省有关单位或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汇总统一出具);
2.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省有关单位或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渔业主管部门汇总统一出具);
3.重点开发品种繁育与养殖专题、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专题使用《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书模板(事后补助)》(第1类),生态养殖示范创建与海洋生态环境评估专题使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研类及技术推广示范类项目(专项)申报书模板》(第2类);
4.其他附件材料。
5.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艳飞,020-37289517;
姚 陈,020-37289521。
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必须确保所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材料数据要求准确、完整,提供的复印件要与原件相符,不得编造、伪造有关证明材料,不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一经申报,即视同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实施方案等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并提交成果报告。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本指南规定的内容范围、资金额度进行申报,需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制订经费预算,且须经具有资质的财会人员对其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3.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可量化的技术指标和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4.事前补助项目结题验收前,须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通过后,方可提交验收申请。
5.事后补助项目实施过程形成的技术体系、技术规程或标准、报告等科技成果(项目成果)归省农业农村厅及项目主体共同所有,项目产生的实体经济成果由项目实施主体所有;事前补助项目实施过程形成的技术体系、技术规程或标准、报告、文章、专利等科研成果归省农业农村厅及项目主体共同所有,并由省农业农村厅适时公布,项目产生的有形资产按出资比例划定所有权,生成的实体经济成果由省农业农村厅和项目团队按3:7进行分配。
6.电子版申报材料必须通过公布的邮箱或系统提交,正式版材料以公布邮箱或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及书面材料为准,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修改、更换,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附件:
1.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指南/uploads/allimg/240219/1-240219150A1227.pdf
2.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3.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创新技术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 指示精神 , 围绕广东省委“ 1310”具体部署 ,聚焦实施“ 百县千 镇万村 ”高质量发展工程,全力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坚持 “ 疏近用远 、生态发展 ”,丰富现代化海洋牧场适养品种,创新 近海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拓展深远海养殖开发利用空间,推动海 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统一,实现海洋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内容
纳入《指南》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 一 )重点开发品种繁育与养殖专题
1.蓝鳍金枪鱼养殖技术体系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蓝鳍金枪鱼,依托重力式网箱开展深水网箱 养殖 , 制定适养密度、养殖规格 、饲料投喂和病害防治等策略,构建金枪鱼深水网箱养殖模式 , 开发深水网箱养殖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养成商品鱼数量不低于 100 尾,养成商品鱼平均 规格不低于 20kg/尾 ; 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 ;建立蓝鳍金枪鱼深水网箱养殖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省内外涉渔企事业单 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
资金支持: 全省共设 10 个标准网箱奖补数额 , 以正式版电 子材料提交时间计,按先报先得原则,每家企事业单位最多申请 2 个标准网箱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量,以 200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并以核算成本的 60%给予奖补,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2.黄鳍金枪鱼养殖技术体系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黄鳍金枪鱼,依托重力式网箱开展深水网箱 养殖 , 制定适养密度、养殖规格 、饲料投喂和病害防治等策略,构建金枪鱼深水网箱养殖模式 , 开发深水网箱养殖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养成商品鱼数量不低于 200 尾,养成商品鱼平均 规格不低于 20kg/尾 ; 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 ;建立黄鳍金枪鱼深水网箱养殖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
资金支持: 全省共设 10 个标准网箱奖补数额 , 以正式版电 子材料提交时间计,按先报先得原则,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标 准网箱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量,以 125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 并以核算成本的 40%给予奖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
3.硇洲族大黄鱼养殖技术体系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硇洲族大黄鱼深水网箱养殖技术欠缺、不成 熟等问题,研发硇洲族大黄鱼深水网箱养殖技术,制定适养密度、 养殖规格、饲料投喂和病害防治等策略,集成开发硇洲族大黄鱼深水网箱养殖模式。
考核指标:养成商品鱼平均规格不低于 0.3kg/尾 ,单位水体 养殖产量不低于 5kg/m3;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构建硇洲族大黄鱼深水网箱养殖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或桁架式养殖平台。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6 个标准网箱和 4 个桁架式养殖平台奖 补数额 ,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按先报先得原则,每家 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数额 ; 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量,以 70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 并以核算成本的 60%给予奖补,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1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台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元。
4.硇洲族大黄鱼繁育技术体系开发
建设内容: 针对硇洲族大黄鱼繁育技术尚未不成熟的问题, 鼓励企业研发硇洲族大黄鱼人工繁育及苗种培育技术,制定亲鱼 催产 、人工繁育、开 口饲料投喂等策略,集成开发硇洲族大黄鱼人工繁育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培育硇洲族大黄鱼苗种不低于(规格不低于 5cm/尾)20 万尾 ,构建硇洲族大黄鱼人工繁育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厂化育苗场,育苗车间不 低于 1000 平方米 , 配套饵料培育车间不低于 300 平米 ; 完成整个人工繁育和苗种培育环节。
资金支持: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按先报先得原则, 全省共设 6 个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培育苗种总数,按 5 元 /尾核算苗种成本,并以苗种总成本的 60%给予补助,每家企事业单位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5.高体鰤(章红鱼)养殖技术体系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高体鰤(章红鱼)人工种苗供应不足、人工 颗粒饲料研发滞后、海上养殖技术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研发高体 鰤海上养殖技术,制定适养密度、适养规格、饲料投喂和病害防治等策略 , 集成开发高体鰤海上养殖模式。
考核指标:单位水体养殖产量不低于 5kg/m3;养成商品鱼平 均规格不低于 2kg/尾;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构建高体鰤海上养殖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或桁架式养殖平台。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6 个标准网箱和 4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 台奖补数额 , 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 ,按先报先得原则, 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 量 , 以 50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并以核算成本的 40%给予奖 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 ,1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台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40 万元。
6.黄鹂无齿鲹(黄金鲹)养殖技术体系开发
建设内容: 针对黄鹂无齿鲹(黄金鲹)人工种苗供应不足、 海上养殖技术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研发黄鹂无齿鲹海上养殖技术, 制定适养密度、适养规格、饲料投喂和病害防治等策略,集成开发黄鹂无齿鲹海上养殖模式。
考核指标:单位水体养殖产量不低于 5kg/m3;采用人工孵化 的种苗,养成商品鱼平均规格不低于 2kg/尾;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 ;构建黄鹂无齿鲹海上养殖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或桁架式养殖平台。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6 个标准网箱和 4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 台奖补数额 , 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 ,按先报先得原则, 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 量 , 以 30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并以核算成本的 60%给予奖 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1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台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元。
7.红九棘鲈(红瓜子斑)养殖技术体系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红九棘鲈海上养殖技术欠缺、不完善等问题, 对野生红瓜子斑进行人工驯养,开展放养密度、投喂策略和病害 防治等方面的研究,依托重力式网箱、桁架式养殖平台或养殖工船构建红九棘鲈海上养殖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单位水体养殖产量不低于 5kg/m3,养成商品鱼平 均规格不低于 0.75kg/尾 , 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 ; 建立红九棘鲈海上养殖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 、桁架式养殖平台或养殖工船。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6 个标准网箱 、2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 台和 1 个养殖工船奖补数额 ,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按 先报先得原则,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量 , 以 220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 并以核算成本的 60%给予奖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00 万 元 ,1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台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元 ,养殖工船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400×工船实际养殖水体) 万元。
8.绿鳍马面鲀(剥皮鱼)养殖技术体系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绿鳍马面鲀海上养殖技术欠缺、不完善等问 题,开展放养密度、投喂策略和病害防治等方面的研究,构建绿鳍马面鲀海上养殖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单位水体养殖产量不低于 5kg/m3,养成商品鱼平 均规格不低于 0.2kg/尾 ,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 ;建立绿鳍马面鲀海上养殖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或桁架式养殖平台。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6 个标准网箱和 2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 台奖补数额 , 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 ,按先报先得原则, 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 量 , 以 25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并以核算成本的 40%给予奖 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 ,1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台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40 万元。
9.银鲳陆基标准化养殖模式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探索开发品种银鲳养殖
技术不成熟等问题,研发银鲳陆基规模化养殖技术,制定适养密度、饲料投喂和病害防治等策略,集成开发银鲳标准化养殖模式。
考核指标: 有效养殖水体总量不少于 500m³, 养成商品鱼平 均规格不低于 0.2kg/尾 ,养成商品鱼总量不低于 10000 尾 ;构建银鲳陆基标准化养殖技术规程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金支持: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按先报先得原则, 全省共设 5 个奖补数额 ; 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量 , 以 50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 并以核算成本的 40%给予奖补 ,每家企业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60 万元。
( 二 )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专题
1.花鲈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我省池塘养殖主力品种花鲈,开展陆基养殖 花鲈高盐度驯化、陆海接力转运及海上高效养殖等技术开发,构建基于陆基池塘的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
考核指标: 陆基池塘高盐度驯化损耗率不高于 10% ,从陆基 到海上“ 活鱼运输 ”环节损耗率不高于 10% ;单位水体养殖产量 不低于 10kg/m³, 养成商品鱼平均规格不低于 2kg/尾 , 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 ;建立花鲈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事业单位、农 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或桁架式养殖平台。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6 个标准网箱和 4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 台奖补数额 , 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 ,按先报先得原则, 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 量 , 以 30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并以核算成本的 40%给予奖 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 ,1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台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40 万元。
2.河鲀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我省河鲀海上养殖欠缺问题,开展陆基养殖 河豚高盐度驯化、陆海接力 ”转运及海上高效养殖技术开发,研 究适养密度 、养殖规格、饲料投喂和病害防治等养殖策略,依托 重力式网箱、桁架式养殖平台开展海上养殖,构建河鲀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模式 , 开发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 陆基池塘高盐度驯化损耗率不高于 10% ,从陆基 到海上“ 活鱼运输 ”环节损耗率不高于 10% ;单位水体养殖产量 不低于 10kg/m3,养成商品鱼平均规格不低于 0.8kg/尾,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 ;建立河豚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或桁架式养殖平台。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4 个标准网箱和 2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 台奖补数额 , 以正式版电子材料提交时间计 ,按先报先得原则,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量 , 以 60 元/kg 标准核算养殖成本 ,并以核算成本的 40%给予奖 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 ,1 个标准桁架式养殖平台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240 万元。
3. 罗非鱼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我省池塘养殖主力品种罗非鱼,开展陆基养 殖大规格罗非鱼耐高盐度碱度驯化、陆海接力转运及罗非鱼深远 海大型网箱高效养殖等技术开发,构建基于陆基池塘的罗非鱼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
考核指标: 陆基池塘高盐碱度驯化损耗率不高于 10% ,从陆 基到海上“ 活鱼运输 ”环节损耗率不高于 10% ;单位水体养殖产 量不低于 10kg/ m3 ,养成商品鱼平均规格不低于 2kg/尾 , 海上养 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建立罗非鱼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 1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4 个标准网箱奖补数额,以正式版电子 材料提交时间计,按先报先得原则,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 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量 ,以 35 元/kg 标准核算养 殖成本 , 并以核算成本的 40%给予奖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
4.尖翅燕鱼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开发
建设内容:针对尖翅燕鱼苗种陆海转运、海上养殖技术欠缺、不成熟等问题,研发尖翅燕苗种陆基池塘拉网锻炼、陆海接力转 运、近岸标粗和海上养殖技术,集成构建尖翅燕鱼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
考核指标: 单位水体养殖产量不低于 10kg/m3 , 养成商品鱼 平均规格不低于 1kg/尾,海上养殖周期不少于 6 个月,构建尖翅燕鱼陆海接力精准高效养殖模式 1 套。
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粤开展实际养殖的涉渔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养殖设备为重力式网箱。
资金支持:全省共设 4 个标准网箱奖补数额,以正式版电子 材料提交时间计,按先报先得原则,每家企业最多申请 2 个奖补 数额;审核通过后根据养成商品鱼总量 ,以 35 元/kg 标准核算养 殖成本 , 并以核算成本的 40%给予奖补 ,1 个标准网箱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
( 三 )生态养殖示范创建与海洋生态环境评估专题
1.现代化海洋牧场多营养层级综合增养殖模式构建与示范
建设内容:针对海域环境和养殖活动特征,在广东省现代化 海洋牧场区域内与海外科研团队联合开展鱼类、虾类 、贝类、大 型海藻和棘皮动物等增养殖;根据环境承载力,评估多物种的养 殖容量,构建并优化契合区域特征的多营养层级综合增养殖模式,提升区域内物质和能量的综合利用效率 ,提升系统碳汇功能。
考核指标:探索符合广东省海洋牧场区域特征的多营养层级生态养殖理论;开发鱼、贝 、藻、棘皮动物等合理配比的多营养层级综合增养殖模式 1 种以上;针对养殖关键环节或者物种,开 发立体综合养殖装备 1 套以上 ; 增养殖区域不少于 50 亩 ; 与周 边自然海区相比 , 增养殖海区海水和底质环境主要营养物指标 (氮 、磷等)有削减;较单 一养殖模式 ,生态系统服务和碳汇价值有较大提升。
申报对象及条件:牵头申报主体为在粤开展相关业务的科研 院所 、高等院校;鼓励有国际合作基础的研究团队牵头,与海外 知名研究机构研发团队或企业形成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须是 注册时间 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
资金支持:按择优推荐原则公开遴选;全省共设珠三角 、粤东、粤西 3 个示范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2.现代化海洋牧场热带大型海藻新种类培育、引进与养殖
建设内容:针对广东省海域区域、气候特性,在柘林湾等现 有养殖密度较高的近海海域内开展广东省内尚未养殖且有开发 潜力的大型海藻新种类培育、引进与栽培 ;科学评估养殖容量, 开展养殖模式优化及新型养殖模式开发;建立大型藻类养殖技术体系 , 开展养殖产业化示范和推广。
考核指标: 培育 、引进大型海藻新种类(品种)1 种以上, 养殖种类或新品种尚未在广东省内开展商业化养殖,养殖示范面 积不低于 100 亩;涉及从国外引种的,建立和完善隔离试种档案1 套以上 ;基于养殖容量评估 ,构建并优化养殖模式 ,形成大型海藻养殖技术规程 1 套以上。
申报对象及条件:牵头申报主体为在粤开展相关业务的科研 院所 、高等院校 ;涉及从国外引种,须提供拟引进种类在原产地 的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材料,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引种检疫审批 等有关手续,并具备隔离试种条件与能力,引种试验须在受控环 境下开展;鼓励有国际合作基础的牵头主体,与海外知名研究机 构或企业形成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须是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
资金支持:按择优推荐原则公开遴选,全省共设 5 个示范项目; 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3.大型海藻碳汇效价评估
建设内容:围绕全球变化背景下大型海藻蓝碳效应,在广东 省粤东、粤西等现有养殖密度较高的近海海域开展研究;筛选典 型特色海藻,研究其对碳的固定、迁移和分配及其机制;评估广 东省典型特色海藻固碳及碳汇能力,阐释影响大型海藻碳汇的关 键环境因子 、生物因子和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建立大型海藻 人工增汇技术体系,进行示范及增汇效应评估,为大型海藻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基础数据。
考核指标:搭建典型藻类碳汇评估方法体系,进行其碳汇功 能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开展具有较强碳汇潜力的大型海藻种类 的繁育、固碳能力和碳汇转化能力评价,建立藻类人工增汇技术体系,建立藻类人工增汇技术示范区 100 亩以上;完成碳汇效价评估技术规程或标准 1 项以上。
申报对象及条件:牵头申报主体为在粤开展相关业务的科研 院所、高等院校;鼓励牵头主体与该领域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或 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须是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
资金支持:按择优推荐原则公开遴选,全省共设粤东、粤西2 个项目; 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4.广东大型藻类增殖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
建设内容:围绕全球变化背景下大型海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在广东省粤东 、粤西等现有养殖密度较高的近海海域开展研究 ; 针对广东大型藻类增养殖的产业特征,从大型海藻生理生态特征 切入,揭示大型海藻增养殖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对养殖区 及毗连自然海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及关键作用机制;筛选适宜 评价参数 , 构建广东海藻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方法体系 , 科学评估大型藻类增养殖对该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提升潜力 , 为该海域海藻增养殖的科学管理提供对策。
考核指标:构建增养殖海藻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指标体 系 1 套以上,形成技术报告 1 份;开展 2 个广东典型藻类增养殖 海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评价海域面积不少于 100 亩;完 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技术标准或规程 1 项以上,完成海域所属地市管理决策建议报告 1 份。
申报对象及条件:牵头申报主体为在粤开展相关业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鼓励牵头主体与该领域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或 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须是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
资金支持:按择优推荐原则公开遴选,全省共设粤东、粤西2 个项目; 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5.广东典型贝类增殖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
建设内容:围绕全球变化和人类活动背景下贝类增殖的生态 系统服务功能影响效应,阐述贝类增殖对邻近海域生态系统功能 的影响及关键机制;筛选适宜的评估参数,构建增殖贝类的生态 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定量评估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分 析广东典型贝类增殖海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现状及趋势,为贝类增殖的科学管理提供对策。
考核指标:构建增殖贝类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指标体系 1 套以上 ,形成技术报告 1 份 ;开展 2 个广东典型贝类增殖海域 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 ,评价海域面积不少于 300 亩 ; 完成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技术标准或规程 1 项以上,完成海域所属地市管理决策建议报告 1 份。
申报对象及条件:牵头申报主体为在粤开展相关业务的科研 院所、高等院校;鼓励牵头主体与该领域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或 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须是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
资金支持:按择优推荐原则公开遴选,全省共设粤东、粤西2 个项目; 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6.食用类大型海藻砷化合物检测技术和健康风险研究
建设内容:针对国际关注的海藻总砷含量高,且未知砷化合 物组成丰富的问题 , 开展典型食用类海藻中不同组分(水溶性、 脂溶性、残渣态)砷提取和定量工作,完成海藻中有机砷化合物 的定性和定量工作 ,构建和优化大型海藻砷化合物的提取方法, 建立有毒和具有潜在风险的海藻砷形态快速提取和检测技术。为 深入评价食用类海藻摄食健康风险和保障海藻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和基础技术支撑。
考核指标:建立有毒和具有潜在风险砷形态快速分离和检测 技术方法体系 1 套以上;制定技术规程或标准 1 项以上;完成典型食用类海藻砷形态赋存现状及转化机制评估报告 1 份。
申报对象及条件:牵头申报主体为在粤开展相关业务的科研 院所、高等院校;鼓励牵头主体与该领域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或 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须是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
资金支持:按择优推荐原则公开遴选,全省共设 1 个示范项目 , 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