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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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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内容
2023年度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
三、资助标准
每年评选不超过3家,每家奖励20万元。本条与本规程第十一条(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第三十一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项目)规定的资助、奖励不得同时申报。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登记注册满2年;
(二)在深圳市从事知识产权相关运营活动,且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为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知识产权运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拥有运营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10 人以上;
(四)已独立开展知识产权评估、许可、转让、交易、投融资、产业化、作价入股或专利池集成运作等方面的运营业务,取得较好成效;
(五)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在全国或者广东省具有一定影响力,上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六)近3年内未获得过本条奖励,未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且未获得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
五、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1.申请人应该在深圳市从事知识产权相关运营活动,且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根据单位性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材料,企业申请人无须提交营业执照;
2.申请人自行申报的或者委托代办机构申报的,需提交《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模板)及经办人相关资料。
(三)2022年度为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清单
提交2022年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清单(系统模板),并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如委托合同、相关业务官方文件等)。
(四)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人员队伍以及管理制度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
1.提交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立情况与组织机构图、业务发展规划或目标等;
2.提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
3.提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运营团队人员名单(系统模板),以及人员的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资格情况(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职称情况(知识产权专业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认定文件等)和近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社保缴纳凭证。
(五)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成效介绍及典型案例材料
1.提交2022年度开展知识产权评估、许可、转让、交易、投融资、产业化、作价入股或专利池集成运作等方面的运营业务佐证材料;
2.提交2022年度开展运营工作的工作总结,含具体工作方式,工作亮点,工作成绩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典型案例。
(六)2022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相关材料
1.提交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提供情况说明,含知识产权运营模式的影响力介绍及运营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等情况。
以上第(一)至第(六)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七、受理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18:00截止。
八、办理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申请人网上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含可能发生的补正程序)——专家评审(含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进一步实地考察)——会同相关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情况和重复资助情况——集体研究决策——公示(5个工作日)——财政资金预算申请——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