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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及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区县

初次

认定

重新

认定

政策文件

福州市

20

20

福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鼓楼区

15

5

鼓楼区关于扶持科技创新的十二条政策

晋安区

20

20

晋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台江区

15

5

台江区:关于扶持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仓山区

5

 

《仓山区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七条措施》2017

马尾区

50%

 

马尾: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2019

长乐区

30

5

长乐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2016

福清市

15

10

福清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配套奖补政策

闽侯县

30

 

闽侯: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2019

闽清县

10

 

闽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永泰县

15

5

永泰县: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连江县

10万

5万

连江: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高新区

80%

 

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地方税收80%返还2017

罗源县

20万

 

罗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