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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9-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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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标准
1.对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
2.对参加宝安计划内其他展会(宝博会、智博会除外)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3.对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的企业,按照市政府相关标准对企业给予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
2.参加宝安区年度计划内其他展会的企业;
3.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2.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展合同复印件。
6.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29日。
2.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