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
行业分类 |
包含领域 |
总投资(亿元) |
战略性新兴产业 |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 |
2 |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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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 |
航空航天、海工装备、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精细化工、芯片制造、光电显示 |
2 |
汽车整车、船舶制造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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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珠宝、钟表、服装、眼镜、家具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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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 |
旅游、商贸会展、现代物流业 |
2 |
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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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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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
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气象、文体、公园 |
1 |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纯安居工程项目)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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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建设及升级改造,三网融合工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智慧应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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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 |
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且已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
20 |
轨道交通 |
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 |
15 |
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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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有轨电车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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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机场港口 |
新建、改扩建机场,万吨级集装箱专用码头、年吞吐量200万吨的散货码头、年旅客通过能力500万人次以上的客运码头,通行10万吨级以上船只的新建航道及航道整治 |
5 |
城市高快速路网、干线性主干道、国道、省道等道路工程,重要过境口岸、全市性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跨境、跨区域和城市的重要桥梁及隧道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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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安全环境资源 |
公共安全工程项目 |
1 |
石油和天然气的接收、储存、输送工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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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输变电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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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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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截污和排水管网、水库、水厂、引水工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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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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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海绵城市项目、综合管廊项目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