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0-2021年度成长型企业认定开始收件了
2020-2021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进入收件阶段了!收件第一天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迎来了不少企业来提交材料。
据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交件首天,不少企业因为提交的材料不规范或不完整而被退回,为了提高企业工作效率,让企业少跑路,小编重新整理了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希望申报企业“只跑一趟”。已经通过网上审核的企业来看看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项吧!
12月9日—12月13日
12月16日-12月2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过期不再接收资料)。
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受理窗口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非矿大厦旁)。
注意事项:材料来自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在企业名称处加盖企业公章。
注意事项:材料来自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
注意事项:
①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每一张都要加盖企业公章。报表中的数据应与报送税务部门的一致,信用评级时还需提供报税账号给评信公司进行核验,请给予配合);
②企业如果只提供2017年、2018年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财务报表,则审计报告里的每份报表都要加盖企业公章。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也应与报送税务部门的一致。
③集团(总)公司申报时,需要提交合并财务报表。
注意事项: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纸质材料时须核对原件;
注意事项:
①完税证明请按所属期打印,即按照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9月分别开具三份,可到税务部门自助打印或企业自行网上打印,完税证明上须附有税务部门的印章和二维码。同时加盖企业公章。
②若某一年度未有缴纳税款,请开具税务部门出具的零交税证明或企业自行出具该年度未交税情况说明(须盖企业公章)。
③企业如有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税审报告也请一并提供。
注意事项:
企业可提供有关奖励、认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在考核认定中可酌情加分,提交纸质材料时无需核对原件。
上述六项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胶装成册或用抽杆式文件夹装订。如下图所示。
胶印样式参考&抽杆夹样式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