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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展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项目名称

资助标准

申报条件

材料

重点经贸活动-参展企业支持

项目说明:对参加区政府批准或组织参加的国内外展会、福田购物节、招商引资等重点经贸活动的辖区企业,可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费用支持,包括展位费、搭建费、展品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宣传推介费、人员差旅费等费用。

 ①重点经贸活动以区政府文件为准;
 ②申请广交会参展支持的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的进出口额达到3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盖章)
4展位费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
①组展单位给参展企业开具的发票或收据;
②参展企业付款的银行凭证;
③参展企业的收款银行帐户信息。
文件①、文件②,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文件③,原件
5申请广交会、服博会等参展支持的企业需提供组展单位或承办单位出具的企业参展、展位面积的证明文件(广交会参展证明文件需提交原件)
6申请广交会参展支持的企业需提供海关出具的上年度进出口证明和海关分类管理类别证明

重点经贸活动-承办单位支持

对承办区政府批准或组织参加的国内外展会、福田购物节、招商引资等重点经贸活动的承办单位,可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①重点经贸活动以区政府文件为准;

②活动完成并经过专项审计。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章)
2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打印(盖章)
4经贸活动总结报告原件(盖章)
5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6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商协会-展会支持


  支持额度:经专项审计,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场租、展位、宣传、运输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不含员工工资、固定资产购置费用)的50%以下,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支持对象:注册地或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等方面具有影响带动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下称“商协会”)
经备案,主办、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专业展会、博览会的商协会。


1、商协会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2、经备案的证明文件。
3、申请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4、展会、博览会总结报告(包活动介绍及意义、活动特点及优势,对福田经济、社会、营商环境等方面产生效益情况总结及相关数据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