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行业动态 >

2020年最新的深圳市及各区研发资助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20-05-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深圳市及各区资助政策介绍:
(一)深圳市
资助额度: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一般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7%-10%给予补贴,最高1000万)。
资助条件:

a.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b.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c.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申报指南:深圳市首次纳统的企业有10万元奖励


(二)龙岗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资助额度:研发费用的5%-10%,最高1000万;
资助条件:上年度国高培育入库企业按研发费用投入的10%,最高50万;国高企业按10%,最高100万资助;中国500强与世界500强按10%,最高1000万资助,其它科技企业按5%,最高50万资助。
(三)龙华区(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资助额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最高500万;
资助条件:规上国高企业或研发投入超5000万企业
(四)福田区:
资助额度:研发费用的10%,最高200万;
资助条件:福田区上年度研发投入超50万,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
(五)罗湖区
资助额度:研发费用投入的10%,最高300万(支持企业原始创新,对企业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或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的投入予以支持,按企业实际投入的20%的比例,最高支持100万元);
资助条件:上年度纳税超100万以上的国高企业(或有企业原始创新);
(六)光明区
1、资助条件及额度: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企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最高200万元的研发投入补贴;
2、资助条件:对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含)以上的,分别按研发费用支出的1%、3%、4%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七)坪山区
资助额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最高500万;
资助条件:
(一)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并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科技型企业。
(二)对审计(统计)核定的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5%(含)以上的企业,结合超出幅度及研发投入,分档次给予最高 500万元奖励。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 5%(含)-7%、7%(含)-10%、10% (含)以上的,分别按研发费用支出的 1%、3%、4%给予奖励。
 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领域(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上浮 20%。
(八)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资助额度:研发费用投入的3%,最高100万;
资助条件:上年度纳税总额100万以上,研发投入100万以上,营收15亿以下研发占比需大于9%,15亿以上研发占比需大于7%。
(九)宝安区(规模以上国高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资助额度:

(一)根据区研发投入补贴项目预算占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注:主要参考企业申报市科创委研发资助的到账情况)的比例,并结合企业R&D强度等情况,确定研发补贴的比例(市资助的20%-50%)。

(二)单个企业研发补贴不超过企业本年度纳税总额、最高500万元封顶。

资助要求:

a.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且为宝安区“四上”企业;

b.在项目申报开始前,企业国高证书仍有效;

c.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d.企业已经建立内设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e.企业已获得深圳市科创委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

申报指南:宝安区新增“四上企业”奖励申报


(十)盐田
资助条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及以上,有研发投入并办理加计扣除
资助额度:研发投入的3%,最高50万(国高企业最高100万)
(十一)大鹏新区
研发投入的3%,最高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