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区企业入驻厂房/产业园区/众创空间有哪些租金补贴支持政策
项目名称 |
申请条件 |
资助金额 |
申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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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 |
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 |
科技企业加速器 |
①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实用、软著); |
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每月每平方米最高20元,对同一单位资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三年;资助起算日期一般以入园时间计算,但起算日期不早于2014年1月1日。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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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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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园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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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 |
宝安区研发孵化类科技创新券补贴 |
科技型中小企业/国高企业 |
(1)在申报前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在企业成立时间起五年区间内给予三年内每年不超过实际租金50%、最高1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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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机构条件 |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科研机构等重点研发机构; |
三年内每年最多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最高18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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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企业 |
(1)已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 |
企业成立时间起三年区间内给予三年内每年不超过实际租金50%、最高5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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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
创新载体的科技型企业租金扶持 |
对入驻园区的2016年1月1日以后在龙岗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3年给予场地租金实际支出50%、每年最高30万元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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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
先进制造业-租赁工业厂房支持 |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军民融合企业; |
按其年度厂房实际租金金额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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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
2017年1月1日后,符合我区招商引资条件的,在福田区租赁办公用房的新落户企业(机构),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
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最高100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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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协会-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
2018年1月1日后获得商协会活力评估排名前50的商协会,在福田辖区范围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未获得过房租支持的。 |
按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给予连续两年房租支持,支持租用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从评估当年开始计算,且不超过实际租赁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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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产业-园区房租支持 |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对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时尚产业园的服装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三年房租支持 |
,按每年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支持,同一家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以下的文化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5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含)以上的文化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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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
1)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
对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较大的专业服务业企业(机构),于2017年1月1日后在福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按实际购房价格10%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每年最高500万元,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租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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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 |
科技型企业培育资助 |
科技孵化器 |
科技企业 |
对入驻经新区产业部门认定的孵化器的科技型企业,对其实际自用部分面积,按其实际支租金付的50%给予入驻租金补贴,每家企业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200平方米,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万元,补贴期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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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加速器 |
对入驻经新区产业部门认定的科技加速器的企业,对其实际自用部分面积,按其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入驻租金补贴,每家企业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1000平方米,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补贴期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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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创业园 |
(一)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小微企业界定标准; |
对入驻新区留学生创业园的企业进行项目启动资助,资助最高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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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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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予以三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第三年予以20%资助,每家众创空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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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 |
高端制造业项目资助 |
1、首次申请资助时,注册地址由外地变更至光明新区或在光明新区新设不超过两年。 |
租赁用房按深圳市发布的最新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50%给予租房补贴,经光明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重点项目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租房补贴。补贴面积上限为20000平方米,每年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租房补贴年限为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申请补贴时均需达到相应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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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房补贴 |
1、首次申请资助时,注册地址由外地变更至光明新区或在光明新区新设不超过两年。 |
按深圳市发布的最新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50%给予租房补贴,经光明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重点项目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租房补贴。其中,第一档至第三档企业,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10000平方米,每年最高200万元;第四档企业,补贴面积上限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100万元;租房补贴年限为前三个完整财政年度,每年申请补贴时均需达到相应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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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 |
产业用房租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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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为上年度在坪山区新注册或新引进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机构。 |
重点产业领域的单位连续资助4 年,其他单位连续资助3年。具体资助标准如下: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实际租赁价格的90%给予资助;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部分,按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资助;租赁面积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部分,第一年按实际租赁价格的50%给予资助,第二年按实际租赁价格的40%给予资助,第三年、第四年均按实际租赁价格的30%给予资助。单个单位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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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 |
扶持专业园区 |
对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租赁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新注册或新迁入辖区的企业,根据其在原注册地的纳税额或入驻园区后在罗湖纳税额,按实际租赁价的一定比例给予房租扶持 |
按合同年限分年支付,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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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租房扶持 |
自2017年1月1日起,新注册或新迁入的罗湖区金融机构在罗湖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可按一定比例享受罗湖区内新增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租房扶持 |
最高3000万元,分3年支付。3年内每年给予12个月管理费扶持;装修办公用房扶持,最高1000万元,分2年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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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
工业百强企业租金补贴 |
1、上年度为南山区工业百强企业; |
按照上年度租赁市场指导价的50%且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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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园区资助(金融、现代服务业类) |
对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入驻的企业及机构 |
每平方米补贴25元,每个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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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企业办公用房 |
经南山区政府认定的南山区非金融类总部企业; |
前3年补贴30%,最高300万元;后2年补贴15%,最高150万元。可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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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房租补贴 |
(1)注册登记地址及纳税关系均在南山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按租赁市场指导价70%以内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贴,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按租赁市场指导价50%以内的比例给予最高70万元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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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 |
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房租补贴项目 |
(一)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盐田区注册,且注册满1年以上企业。 |
上年度租金的50%,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20万元资助,面积不超过300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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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 |
重点产业园区房租扶持 |
1、申请单位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入驻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生命科学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 |
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最高25万元的孵化场地租金支持,减免公共服务平台使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