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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8-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7月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纳税人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不再提交软件检测证明材料。
可能有些企业还不了解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小编为您总结好了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请指南和注意事项。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
(二)软件产品为企业自行开发生产销售;
(三)取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参考文章: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及费用
三、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申报材料
(一)《税务资格备案表》;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
五、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常见问题
(一)一份软件著作权登记只能享受一款软件的税收优惠;
(二)发票上的软件名称必须与软件著作权证书完全一致才能享受优惠;
(三)计算机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优惠方法不同。
1. 计算机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嵌入式软件产品可单独核算软件销售额时可按以上方式计算,如不可单独核算软件销售额时可参考以下计算方式计算: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