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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最新科技创新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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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部分政策对比 | 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新) | 旧政策 |
科技型企业入库奖励 | 1万元 | 3万元 |
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牛羚、瞪羚、独角兽) | 5万、10万、500万 | 20万、40万、100万 |
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 | 20万 | 50万 |
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10万 | 20万 |
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 | 1万元 | 2万元 |
新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奖励 | 100万 | 250万 |
以下是部分政策内容:
1、首次审核入库的市级科技型企业、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补1万元、20万元。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对新认定的牛羚、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性企业,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500万元;对获得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简称“科信贷”)的企业,将据实补贴担保服务费。
3、鼓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市级重点专项以上的科研项目,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按当年下拨经费的50%给予区级配套,单个项目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型(高端)研发机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普基地等创新平台,按上级奖补到位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
5、对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统的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区内报核总额的5%给予补贴;上年度有享受区研发补贴的基数且当年研发投入正常增长的,也可按年度增长部分的30%给予补贴。两种补贴方式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6、新获得国家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按上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产品,一次性奖励所属企业1万元/件。对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其单项产品初始年新增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销售收入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市级考核优秀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按市级奖励的50%配套。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经申报同意后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单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对新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团队),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团队),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