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填报指南
小编整理转发了2021年《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填报指南相关的资料,对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总结和解读。
高新企业填报指南
主要变化
1、填报依据调整情况:
填报有关研究开发指标的原则由原“项目归集”调整为“财务支出”。即企业根据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究开发辅助帐填报相关指标依据。企业上述资料也将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如企业无法提供上述资料,则视为企业无研究开发活动。
划重点! 请确认已设立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报表内很多指标填报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项目有关费用对应。
2、统计范围调整情况: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扩大了研究开发项目的填报范围,即由仅填报“自主项目”,拓展到填报“自主项目”和“委外项目”。
划重点!以前无需上报的“委外项目”,现在这块内容请大家千万不要遗漏。
3、研发概念调整情况:
由“研究与试验发展”调整为“研究开发”。研究开发根据企业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年度统计报表注意事项
关于填报年度统计报表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
最近两年有一些企业因为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填写不规范,导致在申请深圳市企业研发资助及其他一些项目时未能获得资助,经了解主要原因有二: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中虽然有填研发项目,但经国家审核反馈无R&D项目。
2、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中未填写研发机构,或填写了研发机构但漏填机构人员、机构开发费用、设备原价中一项或数项;
针对以上情况为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特提醒大家注意上年度研发报表(107-1表、107-2表)的填报,请认真复核数据,发现错误请于3月31日前返表修改,如实填报。
温馨提示
1、企业研发部门也属于研发机构,填写时机构、人员(大于5人)、费用、设备原价缺一不可;
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中项目经费支出应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中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数值较相近,范围比加计扣除大;
3、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填报时要注意满足以下条件的研发项目才可能是R&D项目。
(1)项目当年成果形式要选择以下选项中一个:
1)、论文或专著;
8)、基础软件;
9)、发明专利;
11)、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研究报告、咨询评价;
1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
13)、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
(2)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尽量不选以下三个选项:
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5)、提高劳动生产率;
9)、其他。
(3)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要选择以下其中一个(当年项目无需填写此项):
1)研究阶段;
2)小试阶段;
3)中试阶段,不可选择试生产阶段。
107-1表: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填报指南
重点指标解释
项目当年成果形式:
按重要程度选择项目当年最主要的成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
11.论文或专著;12.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研究报告、咨询评价;21.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22.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23.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24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25.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31.发明专利;32.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41.基础软件;42.中间件或新算法;43.应用软件;44.软件著作权;50.其他。
注意是“当年”,重要的成果形式填在前面,准备申请和在申请专利的都可填31(发明专利)。这里较去年的代码和内容都发生了变化!按照去年的标准,如果填12、24、25、32、42、43、50可能不属于R&D项目。(因为是第一年变化,具体以最终认定为准。)
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指报告期内编入研究开发项目并实际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参加该项目人员对应。若研究开发人员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研究开发项目,可重复填报。
项目经费支出:指报告期内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实际经费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项目有关费用对应。如果单个项目经费支出超过1000万元,在报送纸质报表同时应上报科技项目立项文件、财务报表、经费支出清单等相关资料。是国家重点查询项目。
注意事项
107-2表: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填报指南
重点指标解释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中研究开发费用对应。
期末机构数:
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自办的研究开发机构数量。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研究开发活动机构,如企业办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开发中心、开发部、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
若科研处、技术科等同时挂有研究开发活动机构的牌子,视其报告期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可以统计。有机构数必须有机构人员数、机构研究开发费用、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而且人员中必须有5人以上。否则不认可该机构数!
当年专利申请数中PCT专利:
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条件的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
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授权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需准备专利证书复印件)一般10件以上国家都要查询。请千万不要和外观或实用新型专利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