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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政府租金补贴项目优惠政策大全

发布时间:2021-03-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开展保税新业务项目
鼓励辖区企业依托自有或租用仓库在盐田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维修、保税检测、保税研发等新业务。对租用仓库首次开展上述业务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连续三年给予补贴,三年补贴标准分别为二十元/平方米/月、十五元/平方米/月、十元/平方米/月,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金额;对依托自有仓库首次开展上述业务的,按业务相关设备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予一次性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不超过一百万元。

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及配套业务发展项目
对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开展跨境电商配套业务的企业给予连续三年仓储补贴。三年补贴金额分别为二十元/平方米/月、十五元/平方米/月、十元/平方米/月。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金额,且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一百万元。

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资助科技创业项目落户项目
从港澳地区的知名高等院校科技转移和创业服务机构、科技园、科技孵化器毕业的科技创业项目落户盐田区设立法人企业,项目团队具有核心技术成果且企业实际运营满1年的,经核定给予企业开办第一年在盐田区发生的办公场地租金50%、最高10万元资助,以及研发费用的50%、最高30万元资助。优先扶持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

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场租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最近2年获得单轮2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或者最近2年获得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的,经核定给予该企业上年度在盐田区发生的办公研发场地租金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第一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40%,第三年补贴3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资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项目
1、对内地和港澳知名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在盐田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经区政府审定,对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办公研发场地给予租金全额补贴,如使用政府物业,免收租金并简单装修交付使用,连续资助不超过3年。
2、对内地和港澳知名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在盐田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经区政府审定,对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面积给予租金全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类物业市场租金水平,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资助孵化载体建设和场租项目
连续3年给予运营方实际入驻企业和项目支付租金的30%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25元。

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资助利用政府物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
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一次租期最长3年,第一年向运营方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上年运营绩效确定租金减免比例。

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房租补贴项目
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盐田区注册,且注册满1年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按上年度租金的50%,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20万元资助,面积不超过300平米。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引进企业,经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给予20万元租金补贴,且不超过其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或优惠的企业不重复享受。

扶持科技服务机构项目
对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的机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照其租金实际支出的50%,连续3年,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总部企业租用或购置研发办公和生产场地等用房资助
在区内没有自有物业的总部企业,对其在盐田区内按市场价格租用的研发办公和生产场地,从认定次日起连续三年给予实际租金50%的办公用房租金扶持,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鼓励发展“旅游+文体业态”项目
特色实体书店、演艺场馆扶持。营业面积超过三百平 方米的经营性特色实体书店、演艺场馆,按实际租金的百分之三 十给予扶持,扶持时间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

盐田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鼓励发展“旅游+文体空间”项目
对入驻的本办法重点扶持领域的企业和机构,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支付租金的百分之三十,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二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