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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企业厂房办公室租金补贴政策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五)新型储能领域新设立或新迁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当年或第一个会计年度规模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15%以上的,以及经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的重点引进企业,租赁坪山区物业作为自用产业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最高4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标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最多连续资助36个月。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3/1228/18489.html

七、支持用房租金减免
对在坪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组织机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根据研发投入强度,最高给予50元/平方米的租金资助。享受租金资助的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在资助期内不得对外租售,资助面积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且不超过2000平方米。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3/0810/17259.html

第九条 支持空间载体
一)对在区内经营时间在 36 个月内(孵化器内企业不受上述资助时间限制)、且研发投入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规下生物 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在区内租赁办 公、研发、生产用房的实际租金价格的 50%给予支持,补贴额 分别最高 20 元/㎡ 、10 元/㎡,补贴总面积分别最高 2000 ㎡、1000 ㎡。
二)对市级以上的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在区内设置分支机 构、及在区内经营的生物类科技组织机构,按照其在区内租赁办 公、研发、生产用房的实际租金价格的 50%给予支持,补贴额最高 20 元/㎡,补贴总面积最高 200 ㎡。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4/0223/18854.html

企业类型不同,租金价格不同,一般为参考价格或评估价格的 30%-70%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4/0511/19550.html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零部件、材料、设备企业,经区工信部门备案,租赁生产用房的,按实际租金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年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600万元。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区工信部门备案,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且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年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3/0706/16939.html

(十)新设立或新迁入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第一年或第一个会计年度规模 1000 万元以上且增速 1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优质中小企业,以及经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的重点引进企业,租赁坪山区物业作为自用产业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 50%、最高 40 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标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100 万元资助,最多连续资助 36 个月。与本措施第一部分“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不得重复申请。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3/1228/18498.html

总部企业在坪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租期满一年后,按照企业租用的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租金参考价的 5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0 万元资助,共资助两年。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1/0719/10241.html

(一)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落户当年或第一个会计年度产值4亿元以上的企业,租赁坪山区物业2000平方米以上作为自用产业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实际租金且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年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
(二)对产值增速25%以上的规上优质中小企业,或产值4亿元以上且增速20%以上的企业,上年度新租赁坪山区物业2000平方米以上作为自用产业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40%且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最多一年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1/0611/9748.html

(二)支持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租赁办公用房。对符合第(一)款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在坪山区租赁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且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年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支持法律会计机构租赁办公用房
1.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广东省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将注册地迁入坪山区或在坪山区新设立分支机构,且租赁坪山区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落户当年或落户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实际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资助。
2.对拥有执业人数15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5人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租赁坪山区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落户当年或落户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实际租金的30%,且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助。
3.对2019年1月1日后设立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经区司法局备案,按上年度实际租金的30%,且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年租金资助,单个机构最高资助30万元。
(二)支持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物流供应链企业租赁生产用房。对新入驻坪山综保区的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物流供应链企业,入驻当年或第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租金且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年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支持贸易型总部租赁办公用房。对新迁入的市级贸易型总部企业,在坪山区租赁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且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年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200万元。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1/0611/9749.html

第五条【支持企业用房】
对上年度落户坪山的集成电路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国内外知名集成电路龙头企业设立的华南分中心等分支机构,在坪山区租用研发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按照企业租用的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租金参考价的50%,分别给予企业最多三年,每年最高150万元、500万元的资助。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1/0611/9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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