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行业动态 >

深圳市和光明区关于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4-12-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序号

扶持类别

深圳市

光明区

1

土地补贴

如项目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最低共计3.5折出让。

参照市级用地政策按市场价3.5折出让。其中光明区近 年来重点项目普通工业用地综合楼面单价平均约为400 元/平方米(楼面地价)。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符合产业项目用地相关  政策规定条件的优质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 可优先 给予项目用地支持。

2

固定资产 投资支持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  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对重大工业投  资项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本地工业项目,按照 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0  万元资助。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 操作规程》第十四条按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总投资建设 费用的1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其中,纳入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资助项目总 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且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 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

《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  若干措施》对在普通工业用地(M1)上采用工业区块 线内厂房建设标准新建的项目,厂房建筑面积占项目 总建筑面积比例超70%的,对超出部分按厂房建筑面积 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项目产权主体最高1000万元奖励。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区内脑科学与类脑智能  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  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 元资助。

3

租金补贴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充分利用区级创新型产业 用房及区属国有企业建设的产业空间,打造若干脑科 学与类脑智能专业园区,充分保障脑科学与类脑智能 企业发展需求。
对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  园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45元/  ㎡/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500万  元;对入驻其他产业园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连  续3年给予最高2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 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

4

购房补贴

/

《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对于上年度营  业收入超10亿元且财力贡献超2000万元,在光明区无  自有研发办公用房的企业,首次在光明区购置自用研  发办公用房(不含附属、配套用房及光明区政策性产  业用房)的,按实际购房金额10%的比例给予企业最高 3000万元补贴。
《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 若干措施》对注册地新迁入光明区并在区内未取得自  有产业用地,且上年度产值(营收)超3亿元或财力贡 献超2000万元的企业,购买区内新建可分割转让的厂  房(不含配套用房及政策性产业用房)建筑面积达1万 平方米并承诺所购厂房5年内不对外租售的,按总成交 价的10%,分三年给予企业累计最高3000万元补贴。

5

人才补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 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在大  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  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  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 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  干措施》对战略科学家、院士、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  团队、海外科技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基础性人才等6 个领域在引才用才方面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并赋  予相关人才“人才码”在子女入学(园) 、配偶就业  、医疗保健、小汽车增量指标、人才安居、户籍办理  、研修等方面享受优惠服务政策。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 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符合光明区人才(团队)认定条件的优先予以认 定。

6

金融政策 支持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 构股权投资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按投资机构实 际投资额的30%,分三年给予总额最高500万元资助。
对建立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投融资平台、提供投融资估 值评价服务、促进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股权交易的,按服务金额的5%,每年给予服务平台最高100万元 资助。
鼓励社会资本以捐赠或建立基金等方式参与基础研究,对在光明科学城设立用于资助脑科学与类脑智能 领域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科技类公益基 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捐 赠人可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7

研发奖励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 和企业等围绕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前沿领域,牵头组织 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基础研究 。对项目牵头发起单位(第一发起人)或参与单位采 “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承担科技部2030—“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国家、省、市重点脑科学专项  或课题,对国家级项目按资助资金的20%给予支持,单 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省级项目按资助资金的30%给 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市级项目按资助资 金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按每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 所获资助最高100万元,资助期最长三年。
组织区内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脑科学与类脑 智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

8

产品支持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新取得临床试验批文和 医疗器械注册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品,每个产品按 项目所获市级资助的2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200万元。
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在副省级城市及以上政府 部门主办的展会上进行产品推广, 按企业参展费用的 30%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 高20万元。企业研制的装备产品进入深圳市重大技术 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按照企业获得 市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

9

创业资助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国内外创新创业团队在区内创办的脑科学与类脑 智能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10

公共服务 平台补贴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支 持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 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创新载体,予以最高1000 万元支持。其中,市级创新载体建设分为组建和提升 两个阶段,每阶段分别予以最高500万元支持。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科研医疗机构建设脑 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的临床验证与应用平台,对建设 单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支持培育行业龙头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 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平台所获市级资助的25%给予 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中试、动物实验等共享平台,按实际建设投资的50%,给予最 高500万元资助。对上述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每年 按照上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11

企业资质 奖励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新增的脑科学与类脑智 能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重 新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 予最高25万元奖励。
区内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初次认定为国家工信部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 励;初次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  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初次认定为深圳市“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单  个企业获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获得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 世界卫生组织( WHO)、亚太地区伦理委员会(FERCAP/SIDCER)、美国人体研究保护项目认证协会 (AAHRPP)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企业或机构,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30%, 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每家单位每年所获资助最高50万 元。

12

论坛会议 、展会、 学术补贴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支 持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主办或承办战略性新 兴产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展会、高端论坛等活动,予 以最高300万元事后支持。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创新创业大赛,按活动实际 支出的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获 区内外大赛决赛前三等次的单位, 在光明区从事脑科 学与类脑智能领域相关业务的,按所获赛事奖金的10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50万元。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论  坛、峰会、博览会等活动,按每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  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举办上  述活动且邀请权威组织在论坛、峰会等活动现场发布  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科学技术、潜力企业、高端人  才等评比榜单的,按每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 予活动承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
对经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光明区从事 业务活动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期刊、协会、智库 等,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入选“双高期刊”“ 双奖期刊”“双百期刊”“双效期刊”的,分别一次 性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