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光明区关于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相关政策
序号 |
扶持类别 |
深圳市 |
光明区 |
1 |
土地补贴 |
如项目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最低共计3.5折出让。 |
参照市级用地政策按市场价3.5折出让。其中光明区近 年来重点项目普通工业用地综合楼面单价平均约为400 元/平方米(楼面地价)。 |
2 |
固定资产 投资支持 |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 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对重大工业投 资项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本地工业项目,按照 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0 万元资助。 |
《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促进优质项目落地 若干措施》对在普通工业用地(M1)上采用工业区块 线内厂房建设标准新建的项目,厂房建筑面积占项目 总建筑面积比例超70%的,对超出部分按厂房建筑面积 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项目产权主体最高1000万元奖励。 |
3 |
租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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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充分利用区级创新型产业 用房及区属国有企业建设的产业空间,打造若干脑科 学与类脑智能专业园区,充分保障脑科学与类脑智能 企业发展需求。 |
4 |
购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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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对于上年度营 业收入超10亿元且财力贡献超2000万元,在光明区无 自有研发办公用房的企业,首次在光明区购置自用研 发办公用房(不含附属、配套用房及光明区政策性产 业用房)的,按实际购房金额10%的比例给予企业最高 3000万元补贴。 |
5 |
人才补贴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 会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 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在大 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 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 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 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 干措施》对战略科学家、院士、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 团队、海外科技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基础性人才等6 个领域在引才用才方面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并赋 予相关人才“人才码”在子女入学(园) 、配偶就业 、医疗保健、小汽车增量指标、人才安居、户籍办理 、研修等方面享受优惠服务政策。 |
6 |
金融政策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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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 构股权投资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按投资机构实 际投资额的30%,分三年给予总额最高500万元资助。 |
7 |
研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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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 和企业等围绕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前沿领域,牵头组织 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基础研究 。对项目牵头发起单位(第一发起人)或参与单位采 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
8 |
产品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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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新取得临床试验批文和 医疗器械注册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品,每个产品按 项目所获市级资助的2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200万元。 |
9 |
创业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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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国内外创新创业团队在区内创办的脑科学与类脑 智能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
10 |
公共服务 平台补贴 |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支 持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 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创新载体,予以最高1000 万元支持。其中,市级创新载体建设分为组建和提升 两个阶段,每阶段分别予以最高500万元支持。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科研医疗机构建设脑 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的临床验证与应用平台,对建设 单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
11 |
企业资质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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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新增的脑科学与类脑智 能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重 新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 予最高25万元奖励。 |
12 |
论坛会议 、展会、 学术补贴 |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支 持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主办或承办战略性新 兴产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展会、高端论坛等活动,予 以最高300万元事后支持。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 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创新创业大赛,按活动实际 支出的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获 区内外大赛决赛前三等次的单位, 在光明区从事脑科 学与类脑智能领域相关业务的,按所获赛事奖金的10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