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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9-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作为我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服务产业创新创造,推动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条件。
我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和重点突出结合、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结合、能力提升和择优支持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导向结合”的原则。旨在通过平台建设推动我省各类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不断提升科技供给能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结合《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围绕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重点工作,2021年陕西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主要支持范围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类型
1.专业检验检测平台
围绕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等,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建设专业检验检测平台,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提供检验检测、分析测试等专业化技术服务。
2.科研基础条件及信息共享平台
围绕我省科技基础条件支撑和保障能力建设,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及数据、科技资源、生态保护、传染疫情防控等公益性、基础性科研条件平台的建设、维护、升级改造及共享服务。
(1)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支持各类园区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等搭建各类科技资源信息交流共享服务平台,推动我省科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
(2)实验动物创新及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实验动物设施 建设,鼓励开展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创制、实验动物新品系培育、实验动物质量控制等工作,提升我省实验动物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3.产业技术集成和中试共享服务平台
围绕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等,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面向具体产业,以新机制、新模式建设专业化的产业技术集成和中试共享服务平台,推动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
4.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能力提升
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能力提升,旨在进一步发挥地市省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我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服务体系,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助力我省追赶超越。
(二)申报要求
1.专业检验检测平台
2021年重点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设专业化检验检测平台,主要面向新材料、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提供服务。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议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根据自身特色,统筹规划建设综合性平台,原则上一个单位在一个领域只建设一个平台。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发挥优势,搭建面向社会服务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2.科研基础条件及信息共享平台
(1)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2021年重点支持科技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一定基础的平台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资源扩充与整合、服务能力提升与优化、平台运行条件改造等。
(2)实验动物创新及服务能力建设。2021年重点支持已取得陕西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单位,对实验动物设施管理规范,年度检查结果优良的单位 给予优先支持。
3.产业技术集成和中试共享服务平台
2021年该类平台重点支持依托省内各级高新区、省属大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设技术集成和中试平台,为具体产业搭建技术合作、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差异化发展)。以新机制、新模式建设一批专业化的产业技术集成和中试共享服务平台,建成后必须面向社会开放共享。该类平台要求以企业主导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共同建设。
4.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设
2021年主要通过绩效评估的方式确定支持对象,重点支持已获省科技厅正式批复,正常运行2年以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好支撑作用的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符合资源分中心相关考核指标,对绩效评估优秀的以后补助形式予以支持。省科技厅未批复过的不得申报。
(三)其他说明
1.平台项目重点在于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不支持单纯的技术研究、非科研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和工作条件的改善。
2.若实际获得支持的财政科技经费未达到申报额度,不足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3.原则上每个平台获财政科技经费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平台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4.获得支持并且最终通过验收的专业检验检测平台、科研基础条件及信息共享平台、产业技术集成和中试共享服务平台,省科技厅将正式授予“陕西省XXX共享平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