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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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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企业:
按照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宣发〔2019〕7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的通知》(陕宣字〔2020〕3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园区(基地)和文化企业申报工作,请区内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积极申报,按照通知及附件要求按时完成申报。为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新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规模以上文化类企业,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三年增速较快的文化类企业。
2、已经认定的重点文化企业本年度不能重复申报。
3、同一主体不能同时申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一家企业的多家绝对控股子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重点文化企业。中央驻陕企业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入库资料
拟入库园区(基地)填报《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补充入库。拟入库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填报《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补充入库。
将《申报表》及表内要求的企业照片(需以照片内容命名,彩色打印)统一装订。
(二)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资料
窗体顶端
1、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填写《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2、园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从业人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基地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基地区域边界范围、空间和功能布局、发展沿革和现状、主要业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管理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3、园区(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4、园区(基地)立项、土地、建筑、消防、环保等方面审批核准文件;
5、园区(基地)内文化企业名录和基本情况;
6、园区(基地)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头作用,获得全国、全省文化奖项及品牌影响力等情况;
7、园区(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
8、园区提供的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情况;基地提供的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情况)。
(三)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资料
1、《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1000字以内);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
5、近两年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奖项复印件;
6、文化企业标识证明;
7、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要求
1、入库资料包括《申报表》及表内要求的企业照片(需以照片内容命名,彩色打印)统一装订,一式六份,园区(基地)电子版发送邮箱:16412596@qq.com,企业电子版发送邮箱:xagxwc@163.com
2、申报资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添加页码胶装打印,园区(基地)电子版发送邮箱:16412596@qq.com,企业电子版发送邮箱:xagxwc@163.com
3、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入库资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资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2、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