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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
发布时间:2023-02-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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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武政[2022)27 号)和《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 年1月印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组织开展 2023 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依法设立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二)知识产权。拥有软件产品首次发表的软件著作权。申请首版次认定时间距产品取得该软件著作权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功能性能。产品性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四)产品研发。申请对象用于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累计超过100万元。
(五)市场应用。产品实现市场化销售且销售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对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
(六)其他。尚未获得任何省级(含)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基础软件
1、操作系统。桌面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络操作系统、云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物联网(车联网)操作系统、安全操作系统等。
2、数据库。分布式数据库、关系型数据库、键值存储数据库、列存储数据库、面向文档数据库、图形数据库、实时数据库、内存数据库等。
3、中间件。终端仿真/屏幕转换中间件、数据访问中间件、远程过程调用中间件、消息中间件、交易中间件、对象中间件等。
4、通用办公软件。满足办公需要的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演示文稿等桌面办公系统,包括版式软件、流式软件等。
5、开发支撑软件。虚拟测试软件和软件开发、编译、图形图像处理及企业研发、设计中的通用工具软件。
(二)工业软件
1、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虚拟仿真系统、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建筑信息模型(BIM)、产品数据管理(PDM)软件。
2、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制造运行管理(MOM)、调度优化系统(ORION)、先进控制系统(APC)、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
3、业务管理类工业软件。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人力资源管理(HRM)、企业资产管理(EA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运营综合保障管理(MRO)软件。
(三)嵌入式软件
通信设备、汽车电子、交通监控设备、电子测量仪器、装备自动控制系统、生物医疗设备嵌入式系统、可穿戴智能装备嵌入式系统、服务类机器人控制系统、无人机控制与机载系统、其它嵌入式软件。
(四)新兴技术软件(含平台软件)
1、大数据。分布式计算、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数据采集清洗、联邦学习、隐私计算等大数据软件
2、云计算。大型公有云IaaS、PaaS服务软件、云管理软件、虚拟化软件、云原生技术软件。
3、区块链。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区块链服务平台。
4、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数字孪生软件。
5、人工智能。人机交互、通用算法软件、基础算法库、工具链、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框架等人工智能软件。
6、物联网(车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平台软件。
(五)信息安全软件
信息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密码算法、数据安全、工控安全、安全测试、可信计算、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软件。
(六)信创软件
基于国产信息技术路线开发,面向党政机关、金融、能源、制造、交通、建筑、广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
三、认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各申报单位准备软件产品申报认定材料,于2月17日(星期五) 前向所在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提交,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本辖区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做好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各区 (开发区) 经信部门审核把关后于 2 月 24 日 (星期五) 前推荐报送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需提供纸质盖章版产品申报书 3 份及电子版 PDF(电子版 PDF 需与纸质盖章版申报书保持一致) 以及首版次软件产品推荐汇总表 (需提供纸质盖章版、Word 版)。
(二)专家评审。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首版次软件产品进行评审,按照资料审查、实地核查两步实施。
1、资料审查。专家对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下一环节,
2、实地核查。专家对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研发情况和应用实效进行实地核查评估。
专家综合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提出首版次软件产品的推荐名单。
(三) 社会公示。由市经信局对通过评审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四) 名单发布。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由市经信局发布,并颁发相应证书 (有效期 3 年)。
四、其他事项
(一) 每个申报单位仅限择优申报一项软件产品参加认定申报产品名称须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的软件名称一致。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填写产品申报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武汉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清单
(一) 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表(附表 1-1,word 和 PDF 版)
(二) 申报单位相关材料 (PDF 版) :
1.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3.近两年申报软件产品的主要销售合同及发票
(三) 产品相关材料 (PDF 版) :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省级及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针对申报产品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如报告的项目名称与申报产品不完全一致的,须在报告中单独说明归集到该申报产品的费用)。
(四) 国产生态参与情况相关材料 (PDF 版) :
软件产品基于国产信息技术路线的系统开发、迁移适配、集成服务和运维保障等方面的参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五) 相关专利等其它证明材料 (PDF 版) :
申报产品获得的专利证书、科技奖项证书、参与制定的标准文件、入围国家级/市级示范试点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