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政策指南
武汉市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政策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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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武汉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支持标准 |
在“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各案成功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单户担保金额 1000 万元(舍) 以下,且年化综合担保费率不高于1%。除担保费外,不得向被担保企业收取咨询费、手续费、管理费、评审费等其他费用. |
适用对象 |
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内的融资担保机构 |
帮里流程及所需材料 |
1.资金申诸报告,2.保费补贴申诸表/正向激励申请表/风险代偿补偿申诸表;3.保费补贴业务明细表/正向激励业务明细表/风险代偿补偿业务明细表及各业务有关证明资料。批量、非批量担保业务证明资料分别如下: (1) 批量担保业务证明资料包括: 与银行合作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凭证、银行贷款发放时间证明、银行货款偿还时间证明、再担保业务凭证、银行出具的解保凭证、再担保费缴纳通知书等;(2) 非批量担保业务证明资料包括: 与企业签订的融资担保党证、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代偿凭证、再担保业务凭证、银行出具的解保凭证、再担保费缴纳通知书等;4.担保费收费发县;5.省市有关部门给予补贴、奖励的情况说明:6.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声明;7.业务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有关的其他必要资料. |
政策依据 |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武财金[2021] 268 号) |
政策咨询 |
027-65528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