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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开展2023 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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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武政[202227 号) 和《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 年1月印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拟组织开展 2023 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的企业和软件产品应符合《管理办法》 (见附件3)相关规定。
2、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市区经信部门有关要求,正常报送软件行业统计数据。
二、认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各申报单位准备软件产品申报认定材料(见附件 1),于2月17 日 (星期五) 前向所在区(开发区) 经信部门提交,请各区(开发区) 经信部门组织本辖区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做好审核把关和推荐工作。各区(开发区) 经信部门审核把关后于 2月24日(星期五) 前推荐报送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需提供纸质盖章版产品申报书 3 份及电子版 PDF(电子版 PDF 需与纸质盖章版申报书保持一致) 以及首版次软件产品推荐汇总表 (需提供纸质盖章版、Word 版)。
(二)专家评审。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首版次软件产品进行评审,按照资料审查、实地核查两步实施。
1、资料审查。专家对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下一环节。
2、实地核查。专家对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研发情况和应用实效进行实地核查评估。
专家综合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提出首版次软件产品的推荐名单。
(三) 社会公示。由市经信局对通过评审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四) 名单发布。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由市经信局发布,并颁发相应证书(有效期3年)。
三、其他事项
(一)每个申报单位仅限择优申报一项软件产品参加认定申报产品名称须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的软件名称一致。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填写产品申报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武汉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清单
(一)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表(附表 1-1,word 和 PDF 版):
(二) 申报单位相关材料 (PDF 版) :
1.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3.近两年申报软件产品的主要销售合同及发票。
(三) 产品相关材料 (PDF 版) :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省级及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针对申报产品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如报告的项目名称与申报产品不完全一致的,须在报告中单独说明归集到该申报产品的费用)。
(四) 国产生态参与情况相关材料 (PDF 版) :
软件产品基于国产信息技术路线的系统开发、迁移适配、集成服务和运维保障等方面的参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专利等其它证明材料 (PDF 版) :
申报产品获得的专利证书、科技奖项证书、参与制定的标准文件、入围国家级/市级示范试点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