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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开展 2023年度“湖北精品”培育库入库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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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启动2023 年度“湖北精品”培育库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符合“湖北精品”申报条件的产品或服务。
二、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照《“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以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引导符合“湖北精品”申报条件的产品或服务所属经营主体自主申报。
(二)自主申报。经营主体填写《“湖北精品”培育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 1),拟通过自我声明方式申请“湖北精品”标识授权的长江质量奖获奖组织,也应申报入库,填写《申报表》《“湖北精品”标识使用授权申请自我声明》(以下简称《自我声明》,见附件 2),提交至属地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市州”)市场监管局。
(三)推荐上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填报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湖北精品”培育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连同《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秘书处(省局质量发展处)。
(四)审核入库。“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负责对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产品、服务纳入“湖北精品”培育库,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培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于 5 月 31 日前将辖区内市场主体入库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盖章后扫描件及 word 版材料)报送至“湖北精品”认定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