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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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开展2024年度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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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我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有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含新区、合作区,下同)认真做好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积极申报。全市计划评选11家。
二、根据用工规模及脱贫人口分布情况,各区可推荐3家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符合《通知》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需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25人(含)以上;用工规模较小的辖区(罗湖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可推荐2家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可放宽至15人(含)以上。
三、各区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受理、核查和择优推荐工作。
四、请各区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前将推荐的用人单位相关申报材料,以及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或小程序核查并打印的用人单位无不良征信证明一并报送我局。
五、请各区按照《通知》要求对去年认定的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进行复评,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前一并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申报指南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2024年度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申报指南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发布2024年度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申报指南。1. 评选数量
2024年度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计划评选11家用人单位(不包括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2. 申报要求
凡在我市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热心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报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
(一)招用本省和对口协作地区脱贫人口25人(含)以上,用工规模较小辖区(罗湖区、盐田区、大鹏新区)招用脱贫人口可放宽至15人(含)以上。对口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昭通市、重庆市巫山县、江西省赣州市;
(二)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时间段须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50%以上的在岗脱贫人口近6个月(时间段为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平均每月劳动报酬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四)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
三、受理截止时间
1.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深圳财企通)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8:00前。
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00前。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须提交盖章原件);
2.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出具的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结果(企业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3.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花名册(附件2,必须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出具的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结果,按申报要求的脱贫人口户籍地填写,纸质材料须提交盖章原件);
4.招用对应脱贫人口的劳动合同(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
5.招用对应脱贫人口的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回单(或近6个月工资相关材料,必须员工本人签名确认,纸质材料须提交盖章原件);
6.用人单位无不良征信记录和无违法行为承诺书(附件3,纸质材料须提交盖章原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格式包括pdf,jpg,jpeg,png)在平台申报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深圳财企通)(https://cqt.szfb.sz.gov.cn/)上提交申报材料。另: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花名册还需同时上传可编辑电子版(格式为xls或xlsx)。
2.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经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在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向单位注册地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他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深圳财企通)(https://cqt.szfb.sz.gov.cn)进行填报。请在搜索栏搜索“2024年度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将本指南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按照申报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分别上传。
(二)材料受理。区人力资源部门接到企业申报后,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预审。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修改和重新上传,超过10个工作日未补正及上传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区级审核。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并开展实地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在《申请表》加具退回意见退回申报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加注意见,上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四)市级评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收到各区申报材料后,通过组织专家会商、集体研究等形式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确定年度就业帮扶基地结果名单,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网公示7日。
(六)结果公布。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授予当年度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
1.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申请表
2.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花名册3.用人单位无不良征信和无违法行为承诺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