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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开展生物医药企业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更好服务光明区生物医药企业发展,鼓励引导生物医药企业扎根光明做大做强,现开展光明区生物医药企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备案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纳税地和主要经营场地均在光明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业;
(二)从事新型疫苗、新型血液制剂、抗体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等在内的高端生物制品领域、化学创新药领域,以及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领域的企业。
二、备案材料
备案企业需提供《光明区生物医药企业备案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区科技创新局邮箱kcjcjk@szgm.gov.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备案信息仅内部掌握,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