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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拟资助计划 (第四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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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详情请查看附件(/uploads/allimg/190517/1-1Z51GI5162I.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