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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启动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申报和计划编制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列入2024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推进的重大项目;
(二)列入市、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三)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或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
(四)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且在本行业中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纳入推动龙岗区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项目。
有关行业导向、投资规模等具体要求,须符合《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分类
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24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24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24年重大新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24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24年重大前期项目。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电子邮件申请形式,请申报单位填写《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信息表》(附件2)、《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3),在申报时限内发送至邮箱zdbzhk@lg.gov.cn。
四、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
五、申报要求
(一)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申报,请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龙岗处级以上单位、各街道办对各自负责项目认真梳理,科学制定2024年投资计划。
(二)社会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主体向区发展改革局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建设主体编制项目2024年度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务必实事求是、科学精准。
(三)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社会投资重大项目的组织发动工作,及时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指导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并汇总申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反馈区发展改革局。
(四)已申报2024年广东省重点项目及深圳市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单位继续申报2024年龙岗区重大项目。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属于以下情况的将从严评审:
1.已连续两年列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均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50%的项目;
2.更改原有用地性质,“工改商”“工改居”“M1改M0”的项目;
3.上年度已列入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且3次及以上未按时填报月报的项目。
(二)申报及《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计划(草案)》编制期间,我局将对部分项目开展现场调研或座谈,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积极配合。
(三)年度重大项目计划以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审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为准。
(四)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年度重大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凭此可享受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三级分层协调机制等服务,但不作为任何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项目单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违规使用,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五)对个别重点项目,区发展改革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要求,主动安排项目纳入《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计划(草案)》。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明细)
2.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信息表
3.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申请书
业务咨询:
1.现代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文伟军89558180,黄姝89558000;
2.民生改善项目(社会民生、城市更新):杨永杰89558268;
3.基础设施项目(综合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安全环境资源项目):韩梦娇89558000。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6日


龙岗区2024年重大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分类

行业分类

包含领域

申报条件

现代产业项目

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

原则上要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等

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

航空航天、海工装备、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精细化工、芯片制造、光电显示

汽车整车、船舶制造

黄金珠宝、钟表、服装、眼镜、家具等

现代服务业

旅游、商贸会展、现代物流业

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

总部经济

基础设施项目

轨道交通

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

原则上要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

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

中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有轨电车等)

道路机场港口

新建、改扩建机场,万吨级集装箱专用码头、年吞吐量200万吨的散货码头、年旅客通过能力500万人次以上的客运码头,通行10万吨级以上船只的新建航道及航道整治

城市高快速路网、干线性主干道、国道、省道等道路工程,重要过境口岸、全市性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跨境、跨区域和城市的重要桥梁及隧道工程

原则上要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

城市安全环境资源

公共安全工程项目

石油和天然气的接收、储存、输送工程

电厂、输变电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

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截污和排水管网、水库、水厂、引水工程

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海绵城市项目、综合管廊项目

民生改善项目

社会民生

医疗、卫生、教育、民政、气象、文体、公园

社会民生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城市更新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完成实施主体确认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纯安居工程项目)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建设及升级改造,三网融合工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智慧应用

城市更新

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且已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