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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工业互联网标杆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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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第十条 鼓励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
对国家、省、市、区工业互联网标杆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标杆、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分别按照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标准给予每个项目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认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获得奖励后,再获更高级别认定的,奖励金额给予差额补足。
二、本次资助范围
2021年10月8日(含)后获评为国家、省、市、区的工业互联网标杆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标杆、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
三、申报时限
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8日
四、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按照《操作指引》规定,详见附件。
注:将申请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