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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罗湖区香港青年和香港专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或租房补贴申请指引

发布时间:2024-10-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根据深圳市有关人才安居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罗府办规〔2020〕12号)等文件,罗湖区系统优化人才服务体系,打造人才宜居宜业创新发展环境,为香港青年人才和香港专业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支持,制定本指引。
一、支持事项
符合本指引规定的香港青年和香港专业人才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或租房补贴。申请人租住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租金按照我市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交;享受租房补贴的,租房补贴发放期累计不超过3年。
(一)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标准:单身人才配租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85平方米左右。
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可根据房源筹集特性和实际情况对配租住房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一人家庭可以安排单间或一房,两人家庭可以安排一房,三人家庭可以安排两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以安排三房及以上房源,具体配租房源以实际筹集为准。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视为其已按标准配租。
(二)租房补贴标准:补租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月度补贴金额=补贴单价×补贴面积。其中:1.补贴单价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在补租方案和通告中明确;2.补贴面积按家庭人口数确定,原则上单身人才不超过35平方米、两人至三人家庭不超过6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不超过85平方米。
(三)符合本指引申请条件规定的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按相应标准配租房源。若因房源不足无法配租,申请人须等候新筹集的房源或可选择申请租房补贴。若因申请人个人原因放弃配租房源,自放弃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递交申请。
(四)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重复享受本指引规定的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和租房补贴政策。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不包括父母、成年子女)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香港青年人才或香港专业人才。
香港青年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香港居民或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人士。
2.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
3.具备本科(含学士)或以上学历,学历以申请时提交的凭证为准。
4.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之日起5年内,与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业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6个月且仍在岗,计算上述时间的截止节点为提交申请之日。
5.在罗湖就业期间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个月。
香港专业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香港居民或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人士。
2.获得金融、税务、建筑和规划等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详见附件2《罗湖区香港专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或租房补贴职业资格证书范围》)。
3.与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业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6个月且仍在岗,计算上述时间的截止节点为提交申请之日。
4.在罗湖就业期间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个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具有租金优惠性质的住房),未在本市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含购买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等)及其他形式的租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有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香港青年和香港专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或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系统填报(或原件盖章扫描上传,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

2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出生证明或写明子女关系的文件

原件扫描上传

3

人才证明文件、资格证明、学历证明

原件扫描上传

4

劳动合同

加盖公司印章后扫描上传

5

参保凭证(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打印参保凭证)或完税证明

原件扫描上传

6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的房产产权查询信息(可微信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在线打印或前往深圳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凭身份证件打印原件)

原件扫描上传

7

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协助认定的其他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

备注:如申报方式有变动,则以相关通告为准


备注:如申报方式有变动,则以相关通告为准
四、申请方式
(一)责任单位: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三)申请时限:全年。
(四)受理时限:全年。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办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五、办理程序
(一)发布通告。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发布香港青年和香港专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或租房补贴相关通告。
(二)网上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填写基本信息并将全部申请资料按要求上传。
(三)受理。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人配租及补贴享受资格进行初审。
(四)审核。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汇总人才需求后,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配租或补贴方案,报区保障性住房议事协调机构相关会议审议。
(五)入住及补贴发放。申请人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办理入住、领取补贴等后续手续(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7号)规定,入驻位于罗湖区的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港澳青年,符合本指引第二条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选房。
(三)澳门、中国台湾居民参照享受本指引规定的扶持政策。
(四)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收回住房,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个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支持。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指引另行发布。
(六)本指引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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