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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开展《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商贸金融支持(金融业企业)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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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内容
支持金融服务发展,对2023年一季度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完成较好的辖区银行员工团队给予支持,对2023年一季度末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较2022年一季度末每增加10亿元奖励2万元,最高10万元或同等价值大礼包(含盐田区景区门票、住宿餐饮消费券及商超电子消费券)。
二、资助依据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的通知》(深盐发改〔2022〕21号)。
三、资助方式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资助单位审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银行机构。
(二)申报主体2023年3月末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较2022年3月末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加10亿元及以上。
(三)2023年1月-3月新设的银行机构,于2023年3月末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达到10亿元及以上。
五、申报资料
(一)商贸金融支持(金融业企业)项目申请书原件(签字、盖公章)(申请书详见附件3-5)。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申报主体选择资金扶持的,应提供接受本项目扶持资金的对公账户复印件(盖公章)(对公账户应为盐田区银行机构开立的账户);申报主体选择等值大礼包奖励的,应提供享受等值大礼包奖励的员工名单原件(包含:序号、姓名、身份证、本人“云闪付APP”注册手机号<用于接受大礼包奖励>、本人享受等值大礼包奖励金额<万元>)(盖公章)。
(五)申报主体达到奖励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盖公章)(注:最终以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的情况为准)。
(六)申报主体选择资金扶持的,应提供承诺书原件(盖公章)(承诺:按照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将本项目扶持资金或等值大礼包用于业务团队奖励);申报主体选择等值大礼包奖励的,应提供享受等值大礼包奖励的员工最近一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
(七)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七、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资助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八、其他
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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