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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支持措施》相关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支持措施》,我局现开展相关项目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时间
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受理时间:
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二、项目申报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采用线下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尾页的“材料清单”中附件的顺序编写并编制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在规定的项目受理时间内,提交至项目相应受理地点。
三、其他事项
(一)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扶持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按拨款通知要求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特别提醒。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申报指南

2.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申请书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2日



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内容
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排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效率,对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恢复增长的工业企业予以支持。增加值同比每增加100万元,予以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资助依据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支持措施>的通知》(深盐发改〔2024〕2号)。
三、资助方式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资助单位审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纳统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经营数据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2024年1-3月的工业增加值较去年同期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增加不足100万部分不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五、申报资料
(一)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项目申请书原件(签字、盖公章)。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申报主体接受本项目资助资金的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应为盐田区银行机构开立的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五)申报主体达到奖励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盖公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查询打印2023年1-3月、2024年1-3月工业总产值。
(六)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单位
(一)受理单位: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七、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资助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八、其他
(一)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增加值以有关部门核准的基于单家法人企业统计月报数据为准,其中增加值以法人企业上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的月报产值数据、法人所属行业的全市平均增加值率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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