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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2-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0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节能〔2025〕73号),现组织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1.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主要指通过技术升级或增加工序,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及钢渣、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废减量化和预处理技术等。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和建筑材料、路用材料、充填材料、生态修复材料制造等领域的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
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产品中的有价元素,重新返回工业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的高效分选、破碎、加工,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的高效分离、提纯等综合利用技术。
4.机电产品再制造。主要指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过程中的检测评估、表面修复等。
(二)申报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与《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进行对照,同类技术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有所提升。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申请材料,并于2025年3月3日前将《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申报书、实例表纸质版(详见附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通过EMS报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处(市政府东楼8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gxjcxc@xm.gov.cn。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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