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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组织申报第七届厦门市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组织: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福建省实施意见部署,实施以质量奖为载体、卓越绩效模式推广为重点的质量管理进步工程,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质量创新示范,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厦府规〔2020〕12号)规定,现就申报第七届厦门市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可向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质量强市办,设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能够提供近3年稳定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ATF16949、ISO13485、TL9000、AS9000、GJB9001等其他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注重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组织特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
(四)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在上年度位于行业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具体可参考以下条件:近3年无较大及以上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近3年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3年无达到涉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所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标准的违法行为发生,同时近3年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未出现D级。
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农、林、牧、渔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门类A的01-04大类)和建筑业(门类E)暂不纳入申报范围)。
已获得厦门市质量奖的组织及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申报不再受理。
三、评审标准
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进行评审。
四、申报要求
(一)总体说明
1.厦门市质量奖由组织自愿申请,参评免费。评定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程序。
2.申报组织应签署《组织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获得厦门市质量奖荣誉后履行责任。
3.厦门市质量奖评定工作依据《厦门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厦门市质量奖评审管理规范(2021版)》实施,凡不属于办法和规范规定的任何活动,均与评定过程无关,对评定结果不产生影响。
(二)申报材料
厦门市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第七届厦门市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1,可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scjg.xm.gov.cn/)、证实性材料和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组成,要求如下:
1.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资格审查期从质量奖申报受理截止日起算,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
2.证实性材料不做硬性要求,指申报组织自认为应提供的佐证材料。
3.组织概述限在3000字以内,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579-2012)相关要素顺序提供。
4.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定标准及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对组织的评价分过程(第4.1-4.6类目)、结果(第4.7类目)两大方面,并用方法、展开、学习、整合四个要素逐条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也可互相引用,但应说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活动和数据限申报当年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活动和数据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8万字数。
5.申报表中,表7《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可自行增加科目。
(三)版式要求
1.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五份,电子文本(U盘)一份。电子文本格式为:申报表、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以Word格式,证实性材料以PDF格式。
2.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使用标准A4 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材料内容采用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位于页脚的外侧。
3.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组织概述和自评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自评报告),在材料侧脊打印上企业或组织名称和材料名称(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
4.如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组织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从事多元化经营、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的,其申报材料信息应覆盖各项主要业务。
2.申报表中属于本行业需填报的所有项目均要求完整填报,原则上不得空缺。若有空缺,请注明原因。
3.请将与本组织申报厦门市质量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填入附件2,另页一同上报。申报组织是否选择咨询机构、选择何家咨询机构属于市场行为,与是否获奖无任何关系。质量强市办不向任何申报组织推荐任何咨询机构。
4.为便于摸清底数,开展指导和评审工作,请拟申报组织填写预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2025年2月18日前发送至质量强市办邮箱:xmzlj2025@126.com。电子版申报资料建议提前提交质量强市办审查,并加强与质量强市办的沟通,以免出现临近截止日期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件导致无法申报的情况。电子版申报材料审查无误后方可打印纸质版,并送交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盖章。
五、工作要求
1.凝聚共识,高度重视。厦门市质量奖是我市最高质量荣誉,开展厦门市质量奖评定工作、全面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有助于推动国际领先的质量经营模式在组织的广泛运用,增强组织管理水平、应对风险能力和竞争实力,促进各类组织管理水平提升和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各相关组织领导要充分重视厦门市质量奖争创工作,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争创厦门市质量奖、积极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一项系统工程,申报组织要树立全局意识、质量意识。申报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系统分析本组织与行业标杆存在的差距,抓住要点、明确目标、融入日常、全员参与。
3.严格审查,确保质量。各申报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厦门市质量奖评定有关纪律,维护厦门市质量奖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后上报市质量强市办,确保数据准确,材料属实。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组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厦门市质量奖评定工作名义的任何收费行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质量强市办反映,维护质量奖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附件:

1.第七届厦门市质量奖申报表

2.与申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登记备案表
3.第七届厦门市质量奖预申报基本情况表
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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