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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产业发展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等新兴产业的产业化项目和基础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应为大数据领域重点关键技术突破项目,并已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产业化,该产品或服务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2)申报主体应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相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联合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3)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5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等方面的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
二、产业融合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5G等新兴技术与工业、农业、商务、交通、金融、医疗、教育等行业融合应用项目。
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的创新性比较突出,对各行业的生产效率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在生产和管理效率、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有明显促进作用。(2)申报主体应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联合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3)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3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
三、平台经济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商物流平台、创新创业互联网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新兴细分互联网平台等平台经济项目;产业互联网、新零售、数字内容、数字化金融服务等线上业态创新应用项目;“宅生活”、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商务活动、交通出行、就业社保等领域线上服务创新应用项目。
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的创新性比较突出,对各行业的生产效率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在生产和管理效率、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有明显促进作用。(2)申报主体应为互联网平台、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类企业,可以联合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3)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2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
四、数据治理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建设和应用项目;政务数据资源治理和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项目等。
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联合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2)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1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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