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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区针对博士后工作站优惠补贴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10-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http://www.kt180.com/html/news/zhinan/2020/1217/7619.html

六、强化金融博士后工作站点的人才储备功能

发挥我市已有金融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储备金融人才的功能,支持在站博士后与我市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成果转换。加大博士后工作站点的建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金融领域博士后站点达到20家、在站博士后达到100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按我市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支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驻深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金融工作部门,与金融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合作,委托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课题研究工作。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bw/jxj/2023/0802/17169.html

(二十)支持上市公司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上市公司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对经认定或设立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按标准予以重点资助。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bw/jxj/2023/0908/17557.html

(十四)提升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上市公司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产业基础再造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经认定或设立的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按相关政策予以资助。

 

http://www.kt180.com/html/news/zhinan/2021/0927/11112.html

第二十三条【育才基地】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科技创新载体或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经市人社部门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40万元、25万元资助。前海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一名港澳青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ftq/2024/0126/18708.html

博士后科研机构支持。对辖区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在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支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lhq2/2023/0411/15895.html

(二十四)支持财富管理高层次人才培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罗湖区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博士后研究员提供科研支持。对企事业单位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最高给予5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出站后与罗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研究员,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lhq2/2023/0509/16224.html

对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罗湖区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lhq2/2023/0509/16217.html

对罗湖区企事业单位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照市级资助金额50%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psq/2022/1027/14443.html

15.支持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围绕我区发展需求,加强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企业合作,建设特色教学、科研机构,培养本土科研人才。推动建设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博士后“两站一基地”(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对落户在我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成功设立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80万、50万元经费资助。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dpq/2020/1221/7675.html

对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对从事科研工作并与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出站博士后,给予科研和生活经费资助,分 3 年发放。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gmq/2020/0318/3453.html

支持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对落户新区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参照市资助额度追加50%比例的配套资助,对出站博士后在新区发展的优秀项目给予持续性支持。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baq/2024/0731/20315.html

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工作站资助100万元

 

http://www.kt180.com/html/zzxm/szqj/lhq/2021/1208/12265.html

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及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给予50万元设站资助。

对经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创新基地,按工作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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