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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申报
发布时间:2021-03-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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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重庆市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申报已经开始,本次申报截至时间为4月10日,对申报成功的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市农业农村委、区县农业农村委在政策、资金、服务上予以优先支持。
申报资格:在重庆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19、2020年已被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认定的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持续有效,不再申报。
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规模效益突出。年主营业务收入主城都市区达5000万元以上,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达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品年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企业有盈利。
(二)企业信用良好。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未被信用中国(重庆)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企业管理规范。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和财务核算体系,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等管理认证;食品生产企业主营产品已获得SC认证;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
(四)产品竞争力强。在同行业中技术处于领先水平;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
(五)绿色低碳环保。企业实现清洁化生产,有配套完整的环保设备,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或市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
(六)带动效果明显。通过自建基地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建立了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
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申报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园区有职责明确的管理建设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安商营商环境良好。
(二)具有科学的发展规划。园区有总规、控规等空间规划,有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的战略性研究。
(三)具有完善的配套服务。园区投资政策和环境良好,园区自建或依托龙头企业建有金融服务、检验检测、仓储物流、技术研发、劳动用工、法律维权、出口代理、信息化管理等配套完善的服务体系。
(四)具有较强的集聚效应。园区内集中集聚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呈现链条式集群化发展态势。全市分设50亿级(入驻企业实现年加工流通综合产值50亿元以上)和100亿级(入驻企业实现年加工流通综合产值100亿元以上)两种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
(五)具有良好的带动能力。园区内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本市建有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基本形成龙头+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对区域经济发展在税利贡献、用工就业等方面拉动作用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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