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福建省资助项目 >

福建省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10-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项目分类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2022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分为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两类。企业不能同时申报两类项目。技术创新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资助方式。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经费用于企业后续创新创业活动,不需签订项目任务书。
二、重点支持领域
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领域。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安排,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技术创新项目
1.申报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福建(不包括厦门市)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在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平台取得2021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企业应具备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条件。
(2)有尚未验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不能申报新项目。
2.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项目实施应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应合理的根据技术创新内容制定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
(2)不支持实施期内不能形成产品或者服务收入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4)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2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5年3月1日。
3.附件材料
(1)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合作协议(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单位签章)。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如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环保证明、产品照片等)。
4.申请经费额度
技术创新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45万元。若项目立项,企业应先行投入。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1.晋级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的企业,给予2022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后补助支持(往年已因晋级全国赛获省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再支持,获本届全国赛一二三等奖除外)。
2.申报项目的名称和主要内容应与大赛参赛项目一致。该项目若已获得省创新资金立项支持的(含相同及基本相同),不能再申报。
3.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
4.企业如放弃参加全国赛,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推荐数
(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按实有数量推荐。

(二)技术创新项目限额推荐,与设区市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及项目结题情况挂钩分配,各地申报推荐数如下:


属地

申报项目推荐数(项)

福州市

21

漳州市

11

泉州市

14

三明市

5

莆田市

10

南平市

7

龙岩市

13

宁德市

7

平潭综合实验区

2

合计

90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别

优先主题

代码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创新资金项目

技术创新项目

2022C0101

大赛获奖项目

创新创业大赛

获奖项目

2022C0102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联系宇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