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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组织申报2021年工业龙头企业(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1-11-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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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做好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第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符合条件但尚未列入首批龙头名单的企业申报工业龙头企业。请仔细阅读《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评估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投资〔2021〕22号),确定符合条件再进行申报。
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材料《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推荐汇总表》和《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我局技术进步科,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评估发布管理暂行办法(闽工信投资〔20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