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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4年度市属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1.针对我市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市属高校、科研院所(附件1)在其优势研究领域内,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联合我市企业开展有重要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较大突破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福州福耀高等研究院科技创新相关指示,向福州福耀高等研究院定向征集自筹项目2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企业应是在福州市辖区内注册、纳税关系归属本市、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单位。
2.项目由市属高校二级学院或市属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企业共同承担,合作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附件2),最终成果须明确由合作单位承接、转化。未提供有效合作协议书的,不予推荐。
3.项目申请书要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等考核指标。
4.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管理部门对推荐的项目应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并填写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表(附件3)。
5.定向征集项目由福州福耀高等研究院组织在本校内征集,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向福州市科技局推荐,由福州市科技局统一立项。
三、资助经费
财政补助项目立项数15项,资助方式为前补助资助,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自筹项目立项数10项,资助方式为申报单位自筹,其中2项为定向征集项目,面向福州福耀高等研究院开展申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用户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包括项目合作协议书、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表、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合作企业提供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
2.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项目初审,符合要求后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五、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18:00);县(市)区、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网络推荐起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1日(18:00)。


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名单
1.闽江学院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
5.阳光学院
6.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7.福州理工学院
8.福州福耀高等研究院
9.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0.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11.福州英华职业技术学院
1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13.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14.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15.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16.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17.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8.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
19.福州市海洋研究院
20.闽都创新实验室
21.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
22.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
23.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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